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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扶贫需强调差异性

严碧华 《 民生周刊 》(

    今年3月,因为工作关系,笔者再次去了凤凰,走进了知名景点——凤凰古城。说是再次,是因为8年前曾去过。

    当时,凤凰古城和沱江还是两个分离的景点。去的那天,天气晴好,沱江与两边的民居相互映衬,就是人们相机中常见的那一幅美丽画卷。

    沱江边,像笔者这样拍风景的人不少。相比而言,凤凰古城却落寞得多。

    此后数年,情势急转,凤凰古城被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游客络绎不绝,尽管一直存在争议,但当地依靠旅游致富的也越来越多。

    凤凰古城所在的凤凰县,则充分依托核心景点的带动,大力发展旅游经济,去年全县旅游业收入过百亿。

    毫无疑问,从旅游扶贫的角度来说,凤凰县是成功的。

    正是看到无数个成功的案例,去年年底,旅游扶贫被上升到国家层面并给予重点支持。

    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几年,将有一大批贫困村、贫困县因旅游而脱贫,因旅游而富。

    但在地方争先恐后地发展旅游产业时,笔者认为有必要提个醒:按照市场规律,无论是何种产业都存在产业过剩的可能,旅游业自然也不例外。

    此前笔者调研时就发现,由于缺乏市场意识,一些区域盲目地发展柑橘、养殖等产业,寄希望通过这类产业扶贫,但因缺乏特色或深加工未跟上,没有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链,过分地依赖外地市场,最后不仅没能帮助当地脱贫,反而成为当地群众和政府沉重的负担。

    前车之鉴。在充分肯定旅游扶贫作用的同时,地方政府在实施时,显然需要注意因地制宜,发挥当地特色。否则,几年之后,千篇一律的乡村游恐怕将会成为一种负担。

    笔者认为,区别于过往“走马观花,到景点就拍照”,游客更重视旅游质量,体验式旅游消费越来越受青睐,差异式消费愈发凸显。

    基于此,在设计旅游产品时亦需考虑是否升级,不仅吸引游客来,而且考虑如何让游客能留下来。

    相比而言,后者所对应的旅游消费将更大,带动效应也更明显,可以更好地避免一些地方旅游扶贫存在的尴尬,即:富了景区,增加了财政收入,周边老百姓却参与甚少,依然贫穷。

    正如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所言,旅游扶贫是面状扶贫,精准扶贫是点状扶贫,有能力参加旅游开发和经营的人往往不在精准扶贫之列,需要精准扶贫的居民却缺乏参与能力,不能从中得到应有的益处。

    黄细花把这个问题归结于“旅游扶贫未能解决好点和面的关系”,而让扶贫对象充分参与是旅游扶贫的重要目标之一。

    显然,需要充分发挥旅游作为富民产业的特色,在地方政府财政、景区和当地群众收入之间寻求共赢。

    如今,以旅游资源闻名的张家界正在全面实施旅游升级战略,以促进旅游消费为核心,以创建全域旅游为抓手,力求补齐旅游消费和旅游带动力不强的短板。

    数以万计的旅游扶贫景区,准备好了吗?

旅游扶贫需强调差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