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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自愿捐献系统第一推手

内地器官捐献事业才刚起步,像新生婴儿一样需要成长时间,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人展现我国“舍己救人”的传统美德。

□ 《民生周刊》记者 王丽 崔靖芳 《 民生周刊 》(

    8月中旬,河南郑州某医院的手术室里,医生们站成一排,对手术台上的男婴鞠躬,并默哀三分钟。

    手术台上的婴儿叫豆豆,出生3天后因病离开这个世界。豆豆的父母忍痛决定,捐出孩子的器官。最终,在白色无影灯下,豆豆的一个肝、两个肾被取出,通过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COTRS)的分配,被移植到天津和武汉两位小患者身上。

    死生之间,有一个桥梁,那就是中国器官捐献系统。这个系统的存在,使豆豆在离世后,得到另一种生;而受捐者,则有机会转向重生。虽然与豆豆和受捐者并不相识,但对于这个系统最重要的推手黄洁夫来说,这样的事都“特别有意义”。他说,“每一份捐助,都是对死囚器官依赖的突破”。

    这种突破的背后离不开黄洁夫10年来不懈的努力,他也由此成为中国公民器官自愿捐献系统“从无到有”的第一推手。

    理想与现实

    丰厚、整齐的头发,明亮的眼睛,69岁的黄洁夫依然向人们展现出活力与斗志。

    2013年,国家卫计委成立时,黄洁夫从原卫生部副部长任上退休。不过,现在大家仍尊称他为“黄部长”。

    退休后,黄洁夫主要的身份有两个:中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协和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前者是他要延续的事业,而后者的职业身份依然是一名外科移植医生。

    至今,这位专家型官员对人生中第一次器官移植手术依然记忆犹新。

    那是1994年,在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器官移植有两个组,一个供体组,一个受体组。我是受体组,负责把器官接上。”

    上世纪80年代,一批外科医生将器官移植技术从西方引入中国,包括黄洁夫在内的最早一批医生在国内逐渐将这一技术发展成熟。

    黄洁夫是一名出色的肝胆外科医生,参与器官移植手术在所难免。当时,中国尚无器官捐献体系,移植器官主要来源于两个渠道,一是亲体捐献,二是尸体器官。

    “医生的职业尊严在于对每一个生命的尊重和敬畏。”这是黄洁夫的人生理想。

    然而在严酷的现实面前,黄洁夫的理想显得很脆弱:一边是器官衰竭的病人等待救治,另一边却是器官来源紧缺。

    “由于我国没有启动国家公民的器官自愿捐献体系,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为救人才把眼光投向了其它渠道。”不过,黄洁夫始终坚信,公民的器官自愿捐献体系,总有一天会建立起来的。

    十年磨一剑

    1984年,有关部门联合颁布《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的暂行规定》,允许医疗科研部门在一定的制约条件下进行器官移植。

    从此之后的21年间,器官移植在观念、认识、做法等方面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黄洁夫为此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2001年,黄洁夫履新卫生部副部长,其医师资质由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转至北京协和医院。

    2005年,世界器官移植管理高层会议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召开,黄洁夫以中国卫生部副部长的身份参加会议,并被推举为主席。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黄洁夫说:“世界卫生组织这么做,其实让我很难堪。”

    当面对“中国的移植器官主要从哪里来的”诘问时,黄洁夫首次承认源于死囚。

    “这个问题我知道回避不了。医生的职业底线是诚实,诊断病人得了什么病就是什么病,作不了假,那我只能如实回答。”黄洁夫说。

    回到国内,黄洁夫感到了双重压力。一方面,传言他捅了马蜂窝,副部长一职干不长了。另一方面,有国外学者在权威杂志《柳叶刀》上发文,呼吁用“三不”来抵制中国移植界医生(中国器官移植的医生不能参加世界器官移植组织;中国所有临床器官移植的文章一律不允许在国际著名杂志上发表;中国学者不能在世界的舞台上阐述中国器官移植的成绩)。

    然而,黄洁夫没有害怕,也没有退缩,依然以一名官员身份推动器官移植领域改革。

    “承认也是转变的开始,器官移植会慢慢向透明公开发展。”黄洁夫的朋友、著名器官移植医生夏穗生曾这样说。

    变化开始于2007年。当年,《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颁布。条例第七条规定,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最关键的是,即使是移植脏器来源合法,医院也必须上报卫生部的器官登记系统,上级单位便可循此倒查追责。”

    2010年,刑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器官买卖罪”;同一年,在黄洁夫推动下,首批11个省市成为公民器官自愿捐献试点单位。

    观念和法律上的进步,让黄洁夫倍感欣慰,但现实难题撕扯着他的内心。中国每年有近30万人需要进行器官移植,而得到供体的人数不足1万人。

    从2005年向国际社会承认“中国现状”,到2015年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10年间,黄洁夫成了鼓励公民自愿捐献器官的“形象代言人”。

    2012年11月,黄洁夫面对一位17岁捐肝者遗体默哀、做移植手术的新闻图片被广泛传播。不久,他为一名10岁女孩默哀的照片又被传到网上,这名捐献者为5名患者带去生的希望。

    宣传和教育也取得了良好效果:1977年至2009年,中国自愿器官捐献者仅130人;2010年到2013年,这一数字增长到1448名。

    2013年,公民器官捐献试点计划正式确立为公民捐献体系。黄洁夫说,截至2015年8月19日,中国实现公民逝世后自愿捐献4737例,捐献大器官12748个。其中,2015年就已实现捐献案例1590例,捐献大器官4414个。

    目前,在大器官捐献方面,中国已成为亚洲第一、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

    再履新职

    “请为捐献器官的逝者默哀一分钟。”听到黄洁夫的倡议后,广州中山大学礼堂的灯光被调暗了,参加中国OPO联盟(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大会暨器官捐献国际合作论坛的与会者纷纷起立,默哀一分钟。

    在默哀者中,有一部分教授、专家,他们分别来自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移植协会、国际器官捐献协会等国际组织。黄洁夫说:“他们专程跑来参加会议,是对中国公民器官自愿捐献系统的高度认可。这也标志着,中国器官移植事业以无可争辩的伦理方式登上世界移植舞台。”

    在大会上作报告时,黄洁夫说:“在向国际同仁汲取经验的同时,要通过中国器官捐献试点,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器官捐献体系,而不是照搬。”

    此外,首部《中国器官捐献指南》也在会上正式发布。这是继继OPO组织、中国器官分配与共享系统(COTRS)之后,我国器官捐献体系向规范化、法制化、阳光化再迈进了一步。

    正如黄洁夫所言,于2013年正式确立的公民器官捐献试点,经过近3年积累,为制定《中国器官捐献指南》提供了经验。

    以器官捐献三类死亡判断标准为例,在我国实行人体器官捐献的试点中,“心死亡”和“脑死亡”标准可以同时存在,即民众可以自主自愿选择死亡标准,而法制管理层面仍以“心死亡”为统一标准。

    换言之,在国际上通行的“脑死亡捐献”、“心死亡捐献”的基础上,中国又增加了“脑——心双死亡标准器官捐献”。

    黄洁夫说,这样既增加了符合捐献的死亡人群,也兼备国际标准的好处,同时避免我们文化认同上的误区,并使捐献程序合规合法。

    目前,退下来的黄洁夫还有一项职务: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长。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1995年在湖北成立,是个民间机构。2013年,黄洁夫携同事接手时,因没有通过民政部审核,该基金会一度停办。

    “黄部长给我们的指导原则是,要与往届基金会在经济上切割,重新设立一个公开、透明、阳光的基金会。”基金会秘书长刘秀琴说,只要是可以推动器官自愿捐献事业发展的方法,他就有足够的勇气和魄力打破常规,探索适合中国社会情况的新方式。

    要公开、透明人家才会信任,才有人捐钱。继李嘉诚向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捐助800万种子基金后,霍英东基金也与其达成捐助意向。

    黄洁夫强调,内地器官捐献事业才刚起步,像新生婴儿一样需要成长时间,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人展现我国“舍己救人”的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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