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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的秘密

严碧华 《 民生周刊 》(

    在外出差,时常看到关于“别墅”的巨幅广告,备感蹊跷。因为早在2006年,国土资源部就曾发文,要求坚决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规定一律停止向别墅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进行全面清理。

    难道多年之后,政策仍然执行不到位?

    细究这些,不妨先看一个案例。

    在浙江省义乌市有一个山水御墅小区,这个位于该市大陈镇政府边上的楼盘,乍一听确实像是个别墅小区。该楼盘自2011年开发以来,开发商在义乌当地媒体宣传时,也总是想方设法体现“别墅”特质。

    老施正是在这样的广告宣传诱惑下,于2011年初交了100万元订购了一套别墅。收款单位为山水御墅开发商,即义乌市华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款内容及原因一栏则为空白,销售跟他说是订金。

    需要强调的是,当时该楼盘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他清楚地记得,当时销售人员信誓旦旦地跟他说是别墅。销售人员还跟他说了“三个100”,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左右,100平方米的花园和交100万订金。

    尽管价格不菲,但想想能住到别墅也值了。因为在经济发达的义乌,能买到别墅非常不易,基本上都得靠托关系才能拿到“房号

    但等到2014年6月去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清房款时,老施突然发现,所谓的别墅其实就是排屋,一栋两户,承诺的面积也缩水至75平方米,与此前的宣传形成巨大反差。

    更让他惊讶的是,查阅商品房预售证时发现,其房屋类型为普通住宅。

    和老施一样被骗的有100余人,在网上他们也查到了国土资源部的上述通知,这才感觉被“忽悠”了。

    最后他们想到了退房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此前交的100万,按银行利率计算利息,但遭到了开发商的拒绝。

    开发商并不承认当初是以别墅宣传,着重强调是排屋。

    回过头来再看这个楼盘的广告,开发商确实在有意无意将其描绘成“别墅”,但在用词时却又刻意回避“别墅”二字,取而代之的是诸如“艺墅”之类。相关协议上对“别墅”只字未提,也未见“排屋”字样,均体现为“商品房”。

    事情至此,老施终于看清楚了。一方面,销售与广告宣传体现的均是别墅;另一方面,正式的文件却想方设法规避“别墅”这个字眼。就上述楼盘而言,在老施看来,至少存在违规销售和虚假宣传。

    于是他们找到了相关职能部门,但当地住建部门并未就开发商是否违规销售给出一个确定的说法,只是强调那是几年前的事情,过了两年追诉期。

    老施越想越气,义乌就这么大,楼盘就在镇政府的边上。当初大肆宣传与收取订金时,相关职能部门应该是知情的,但却不查处。

    问题出现时,相关职能部门不及时阻止。出现问题后,却又推三阻四,最后还搬出了两年的追诉期限。

    老施显然已是失望至极,但这样一折腾,我们终于弄明白了这别墅中的秘密:开发商和当地有关单位都在打马虎眼。

    而要让其无秘密可言,自然得解决职能部门缺位问题,堵住宣传和销售的违规空间,而不是“掩耳盗铃”,装作毫不知情。

“别墅”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