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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作风和单边主义权力

发生在贵州的女教师生育证风波,以一个“以人为本的考量”终结,缓解了人们的不满,或许也会成为处理类似事情的比照案例。

作者 刘洪波(媒体评论员) 《 民生周刊 》(

    一个荒唐的事情,可以由两个严肃认真的规定造成。最近的一起生育证风波就是例子。

    女教师覃谊户籍在安徽黄山,执教在贵州荔波县,与贵州一男子结为夫妻。二人均为再婚,且之前各有女儿。覃谊去年底怀孕,在黄山市开具生育证;今年5月,荔波县卫计委以不符合贵州的生育政策,责令其终止妊娠,否则开除公职。

    安徽的法规,再婚夫妻婚前子女不超过两个,可申请再生育。贵州的法规,再婚夫妻婚前双方都有子女的不能再申请生育。于是覃谊在户籍所在地开具的生育许可,到了工作所在地却不能作数。

    两个省都有计生法规,制定当然很严肃,执行也不含糊,但搁在覃谊个人身上,就是按照法规她既能够再生育子女又不能再生育子女。管户籍的地方说她可以生,管工作的地方说她不可以生,她不能选择生下这个孩子,是因为她选错了工作和居住的地方?

    当然还可以设想,如果她在安徽生了这个孩子,然后去贵州工作,她在贵州不能被视为违反法规,这样说来,她是否违反法规,是一个由时间决定的问题。但贵州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处罚是开除公职,如果无公职可供开除,那么这个孩子还是可以顺利落生的,不过交些社会抚养费,这样说来,她是否必须遵守法规,又是一个身份问题。

    这让覃谊不知如何是好。

    好在事情弄到舆论关注,贵州省请示,国家卫计委认为覃谊适用安徽的法规。人们庆幸“以人为本的考量”获得了胜利。可是,“以人为本”,不能自自然然地生效,人实在还不可以说已经“为本”。

    国家卫计委的解决办法,难道触犯了什么吗?用安徽的法规来管安徽户籍的人,原本正当得很。贵州方面可能觉得由中央部委决定按哪个省的规定办,他们就没有责任。他们一定要对一个安徽人按贵州的办法管,可能是地域考虑,也可能是要“从严”。无论怎样,体现的是管制为先而非权利为先。

    其实,即使放过这一点,贵州方面也是不负责任的。贵州的计生条例要管省域内的人,但一个人要怎样才能申请到《生育证》呢?根据贵州省的管理办法,依法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县级人民政府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这就是说,像覃谊这种户籍在外省的女子,即使她合乎贵州的生育法规,贵州没有提供办理途径,却又拒绝承认其户籍所在省的生育许可。他们有权力而无义务。这种单边主义的逻辑,有何责任可言?

    发生在贵州的女教师生育证风波,以一个“以人为本的考量”终结,缓解了人们的不满,或许也会成为处理类似事情的比照案例。但迟到的以人为本、管制为先思维、权力的单边主义等,时常会对公民造成困扰。这些深埋且已内化的政府做派不变,从“奇葩证明”到要拿着生育证的人流产,荒谬之事就会源源不绝,而且说起来都是“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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