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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电老鼠”找茬 民营酒店多交电费273万

□ 广东陆丰 邓城 《 民生周刊 》(

    我是广东汕尾陆丰市一名年逾花甲的老人,从生产队队长一路成长为全国旅游系统劳模,创办了陆丰市东陆酒店实业有限公司和陆丰市东信实业有限公司两家民营企业,一直是陆丰纳税大户,遵纪守法。但是,不卑不亢、敢于说不的性格,让我最近领教了暗物质(权力)的威力。

    2014年4月26日,我公司旗下东信小区工地拟施工,需要申请临时用电,陆丰供电局趁机向我公司索要28万元装机费,对于这种变相“索拿卡要”的行为我公司没有配合,陆丰供电局起初拒绝接电,后经人协调才勉强开通临时用电,但这似乎为后来的事情埋下了一枚定时炸弹。

    同年9月26日,陆丰供电局员工以校表、检查为由,在未依照联合执法(即供电局、经信局、公安局、当事方)的原则下,单方面认定东陆酒店涉嫌违章用电窃电,并擅自剪断酒店入户电线,拆除电表,导致酒店发电机烧坏,营业全面瘫痪。随后,陆丰供电局通知陆丰经信局人员到场见证,后两局人员联合出具了一份没有签名、盖章,也没有填写内容的《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送达东陆酒店。但是,作为重要物证的酒店电表却被供电局人员私自拆走存放。之后,由于对陆丰供电局完全不符合程序、以权代法的行为不满,我公司将陆丰供电局告上法庭。

    今年2月,法院经过全面查证,最终裁定陆丰供电局恢复对东陆酒店供电,并赔偿断电造成的经济损失两万元。而就在判决下达前的1月19日,陆丰供电局还以私自接电为由,对东陆酒店下发停止供电通知书,并开具了处罚决定。法院的裁定足以证明,陆丰供电局与经信局串通一气,共同提供虚假证据以证明其违法行政的合法性。

    事实上,陆丰市长期存在“电老鼠”问题,有知情人甚至说,每月回收电费几乎只有实际输出的用电量的1/3,连供电局工作人员也承认有“内鬼”。以东陆酒店真实数据为例,2008年以来,供电局每年至少出现一次整月电费收费乌龙,即供电局随意开票收电费,而不提供真实用电表码数,问其为何没有表数,则全部回复是“表码接不上,原因不明”。

    更有甚者,2012年全年12个月供电局随意开票收取电费,没有提供任何表码数(即真实用电量),据粗略统计,2008年到2015年供电局非正规收取东陆酒店的电费多达273万多元,有如雁过拔毛,把东陆酒店当作“唐僧肉”。

    众所周知,总输入电量与电费回收应基本持平,但“电老鼠”们利用所谓的正常或非正常损耗做文章,套取耗电基准配额或申请追加不明漏耗电额度,以套取电费。通常,他们几个人组成利益共同体向上报损耗,向下照收钱,表码不统一就不难理解了,每年有一个月表码不一致也就不足为奇。现在,虽然法院还我以清白,但有好心人提醒我,你小小民企不要跟国企较真,论社会关系、实力、后台,都有如鸡蛋碰石头。但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法律最讲实事求是,最终会严惩损公肥私的“电老鼠”,不让老实人吃亏。  

陆丰“电老鼠”找茬 民营酒店多交电费273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