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放春假八天,惊羡一片。媒体多说“这个可以有”,我觉得也是这样。
人民大学放假通知中还发出倡议,高年级学生可报名成为“人大使者”,回到家乡去开展招生宣传,这当然也是可取的假期过法,但也只是选项之一,如果搞得太热乎,反倒使春假像是雇佣学生去招生的美化说法。
上网查了一下,国内还有深圳大学、烟台大学、东鲁大学有春假,长短在七天至九天之间,波澜不惊。这未必是因为学校不出名。人民大学春假已有过11回,也是今年才引起热议。但我也很难猜测为何人民大学春假今年引起了关注。
大学放春假,国外早已有之。在我国,学生放寒暑假已成制度,春假秋假则未成惯例。寒暑假外,另有春秋假,这种时间节奏是否更加符合教育规律,应当由教育专家来解答,至少采行这样的节奏,并未降低相关国家的教育水平,这是已获证明的。
2013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中说,在放假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高等学校可结合实际调整寒、暑假时间,地方政府可以探索安排中小学放春假或秋假。去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出现同样内容,再次引起人们的注意。
春秋假的安排,是在旅游业发展的框架下提出,而不是在教育发展的框架性文件下规定,或许多少让人感到有些难以理解,好像学生放假不放假,不是一个教育问题,而是一个出自旅游业收益的问题。但我也看到不少解读,认为这可以倒逼带薪休假的落实,学生家长能休假,才可以带着中小学生去旅游。不过,倒逼带薪休假的落实,仍然有一点令人生疑:带薪休假是一种劳动权利,固然客观上可以促进旅游业,但其实它的落实是不以任何产业发展不发展为前提的。
无论如何,大学放春假将成为一种通行做法,而非少数学校有之,这是可以肯定的。中小学放春假,也将较快推行。由此也可以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不只是一份与旅游业相关的文件,而且是一份与国民幸福有关的文件,“旅游休闲”事关国民幸福,旅游业不过是对接国民权利的落实,借力壮大而已。
人民大学放春假的消息,引起的还只是其他大学何时会放春假的感慨。这是很直接的联想,但实际上,国家在学校推行春秋假的工作节奏,比一般人的感知要快。2013年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还只是说地方政府可探索安排中小学春秋假,到了2014年的旅游业改革发展意见中,就在工作安排中列明2015年6月底前要出台大中小学放春假的具体措施,春假也不再是“可以探索”,而是“可按有关规定安排”。
此外,在旅游业改革发展意见中,学生春假确实已被表述为“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这应该是一种以易促难的考虑。不过,既然学生寒暑假未能促使带薪休假落实,那么学生春假是否能使职工带薪休假变现,恐怕也不好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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