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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垄断的罪与罚

□ 本刊记者 郑智维 《 民生周刊 》(

    这是中国第一次反垄断调查,缺乏经验,处罚数额压得太低。“与国外的反垄断相比,国内的反垄断处罚有点敷衍。”

    汽车业界的反垄断,曾被指责为“雷声大,雨点小”。如今,随着一张张罚单的开出,反垄断的大幕逐渐拉开。

    “零整比”过高、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协议……汽车行业的垄断行为,屡受消费者诟病。国家发改委对汽车及配件的调查,始于2011年底,蓄势3年的汽车反垄断,则在最近两月内频频发力。

    除了垄断车企的罚单,消费者更关心能否得到实惠,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不过,从当下的实际效果来看,反垄断带来的影响并不明显。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看来,破除长久以来垄断的弊病,还需多管齐下,猛药治疴。

    垄断下的暴利

    “在普通车行一个价值800元的零部件,在4S店的价格可能是2000元。”谈及当下的汽车反垄断,河南一家车行的老板郭阳向《民生周刊》记者坦言,4S店的利润主要来自汽车保养和维护环节。“利润可观,堪称暴利。”

    不过,还有更甚者。今年4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汽车维修协会共同发布的常见车型“零整比”系数研究报告,曾一度引起业内外人士的惊诧。根据该研究报告提供的数据,我国汽车业“零整比”最高的达1273.31%,最少的也在600%到700%。而在国外,正常的“零整比”范围为200%至300%。

    所谓“零整比”,是指一辆车全部零配件的价格总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1273.31%的“零整比”,意味着如果一辆车更换了所有配件,其花费可购买12辆新车。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披露,此次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进口汽车厂商限定整车价格、限定4S店的零配件和保养价格以及捆绑营销。

    “相较于整车,零部件的利润空间更大,零部件也是此次反垄断的重点。”汽车行业资深人士张文谦告诉《民生周刊》记者。

    中国汽车反垄断5年来,所开出的最大数额罚单就落在了零部件垄断企业头上。由于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8月20日,日本住友等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企业被处以12.354亿元的罚款。

    在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李大开看来,就零部件领域而言,垄断下的暴利之所以形成,有着深层次的原因。

    “在核心技术、产品质量、性能方面,我国与世界先进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他告诉《民生周刊》记者,由于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核心技术的缺失,对进口产品过分依赖。“2010年日本地震,就曾导致我国国内汽车零部件严重短缺。”

    罚单与态度

    据公开资料显示,反垄断调研已经针对10多家汽车企业展开,涉及奔驰、宝马、路虎等高端豪华品牌以及部分小众进口品牌,同时也涉及中低端的合资品牌及本土自主品牌。

    显然,汽车领域反垄断大幕已然拉开,波及范围之广为以往所罕见。然而,更多的人,关注的是此次反垄断的力度。罚单数额,成为业内外的热议话题。

    8月13日,湖北省物价局开出了首张罚单,罚款金额162.67万元。据悉,4家宝马经销商未事先沟通,却在交车时被要求支付新车交付前检查 (PDI) 费用,该行为核定为价格欺诈。

    由于湖北省物价局没有及时对外披露相关信息,有人对处罚的标准和调查细节提出疑问。“罚单是如何开具的?这4家企业的罚金,还买不到一辆好车,能起到什么作用?”采访中,一位消费者反问。

    关于处罚标准问题,湖北省物价局一位陈姓科长以近期将召开新闻发布会为由,拒绝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关于罚金,《反垄断法》规定,涉及垄断的企业,最高可被处以上年度销售金额的1%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最低,则可以免罚。有媒体曾据此推测,一汽大众奥迪的罚金初步定为18亿元。

    正因如此,在开具罚单时有很大的伸缩空间。根据配合态度,12家日本企业的处罚标准各不相同。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这12家日企分别为免罚和上一年度销售额4%、6%、8%。

    在接受《民生周刊》采访时,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和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回复称,“针对近期被广泛关注的内容,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政府有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

    “其最终目的就是维护汽车市场的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之前透露,国家发改委对汽车及零配件的调查,始于2011年底。

    制服“大老虎”

    据不完全统计,捷豹路虎中国、一汽-大众奥迪、奔驰、克莱斯勒中国、宝马等先后进行表态,将进行局部的价格调整。例如,一汽-大众奥迪发布官方声明称:8月1日起主动下调国产车型的原装配件价格;奔驰宣布,从9月份开始,下调旗下车型部分维修配件的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15%。

    此番调整的实际效果如何?《民生周刊》记者随机对北京、上海、河南等的10余家4S店进行了调查。从调查情况看,看似汽车领域反垄断力度很大,实际的效果却不明显。

    “目前,反垄断对下游渠道几乎没有任何影响。”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的汽车销售顾问告诉《民生周刊》记者,当下正处于反垄断的风口浪尖,调整只是一种态度。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根本降不下来。”郭阳说,昨天他刚售出一辆奔驰450,按照平时的习惯,一般会给出3万元的优惠,但条件是必须买3万多元的保险,否则不卖。

    “很多垄断车企认为,交完罚款,万事大吉。”谈及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刘俊海谈到,这是中国第一次反垄断调查,缺乏经验,处罚数额压得太低。“与国外的反垄断相比,国内的反垄断处罚有点敷衍。”

    他建议,下一次修改《反垄断法》时,要提高罚款额度,且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引进惩罚性罚款。除了行政罚款和民事诉讼外,吊销营业牌照、禁入制度、强制拆分,都是可以借鉴的方式。

    行政罚款要上交国库,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权益并未因此得到补偿。“桥归桥,路归路。”刘俊海说,为了确保长期效果,还应引进民事诉讼机制,权益受侵害的消费者、中小企业均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请律师、出具专家意见、市场人士调研……以往个体消费者起诉维权实践中,维权成本过高,出现了“追回一只鸡,杀掉一头牛”的尴尬局面。和其他方式相比,刘俊海比较推崇公益诉讼的方式。“这是目前维权成本最低、效果最好、商家失信成本最高的维权方式。”

    (实习生杨玉玲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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