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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周刊 》(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办入学考试

    教育部日前发布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强调,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

    标准指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招生入学方案,公开范围、程序、时间、结果,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

    标准要求,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学校需主动联系辍学学生家长,针对辍学原因,积极帮助学生返校。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

    据悉,这一标准是针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特点,管理标准立足学校管理工作实际,以学生和教师为中心设置了6项管理职责,分别是“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项管理职责下设22项管理任务,管理任务共下设92条管理要求,基本涵盖了学校管理的主要方面。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设职业资格

    近日国务院取消了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等11项职业资格许可,今年11月再取消一批职业资格。今后新设国家职业资格,须报国务院人社部门,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

    国家人社部表示,84项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中,不符合要求的要继续取消。大量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要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下一步对于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一律取消,行业管理确实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资格,经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资格。

    国务院行业部门,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经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制度管理。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自行设立的职业资格,一律由地方取消。

    央企高管或大降薪 年薪不得超过60万

    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部署央企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这是多年来中央管理企业高管薪酬调整的一次大动作。

    据了解,由人社部牵头、财政部等部委参与的对央企主要负责人的薪酬调整方案初稿已经草拟完毕并开始征求意见。而这份计划草案一个主要建议是,央企、国有金融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薪酬将削减到现有薪酬的30%左右,削减后年薪不能超过60万元。

    最高法:强拆违建不得夜间进行

    随着全国各地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进,因征收拆迁引发的行政纠纷也日益增多。据统计,近10年来,人民法院受理、审结征收拆迁案件一直位居行政审判前3位。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人民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发布会上介绍说,这批案件均为2013年1月1日以后做出的生效裁判,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违法建筑拆除。

    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宇表示,即使对于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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