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7月起随人转移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意见》规定,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可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继续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同时,推广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2月26日,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同时,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明确了对参保人员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意见。暂行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
企业年检制度取消
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消息称,自今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制度,同时要求各级工商部门抓紧做好企业“年报制”的实施准备工作。这意味着,今后企业再也不用进行年检了,执行了20多年的企业年检制将彻底废止,取而代之的是公开、透明的“年报制”。
“年报制”即企业通过网络平台自行提交年度报告,并直接对社会公示。据了解,连续两年未提交年度报告、擅自从事许可项目、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将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除了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外,还将在投资、竞标、签约等方面受到影响,甚至被列入全国联网的“黑名单”。
民航航班运行信息将公布
近日,中国民航局空管局局长王利亚表示,空管局已初步建设开发出空中交通信息平台,将向公众以微信等形式发布航班运行限制、大面积航班延误预警、航路拥堵、机场运行状况等信息。
据悉,空中交通信息平台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期计划于今年3月中旬试运行,3月底向公众推出可查询的网页;二期预计在今年年底做好平台移动端,届时通过手机、IPad、微信等方式向公众推出信息查询服务;三期可为全国民航系统提供跨专业、跨行政部门、跨地域的横向数据交换共享和决策支持。
5月1日起医患须签协议拒红包
近日,国家卫计委通知,5月1日起医疗机构应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向患者或患方代表提供《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含开设住院床位的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等)必须开展,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按通知要求,协议书的签署主体是患者和其主管(主治)医生。对于二级以上医院所有入院患者,由主管医师或病区主治医师与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沟通,并代表医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为体现医院法人代表责任,可在医方签名栏印制法人代表姓名。患方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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