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别让“神秘的小数点”伤慈善之心
12月10日,网络举报人周筱微博举报,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2011年的账目上,一项“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为48.4亿元,远远高于当年接受捐赠收到的现金8000多万元,周怀疑基金会可能存在洗钱行为。
儿慈会发文澄清,此系财务人员的重大失误,将账目中一项本应为4.75亿元的金额,写成了47.5亿元。此“澄清”是否具有说服力,见仁见智。我更关心的是儿慈会用于捐赠的支出为4500万元。也就是说,儿慈会用于捐赠的支出,只占收到捐赠额的一半多一点,只占到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一还不到。
看来儿慈会并不差钱,即便没社会捐赠,也能通过理财投资积累几十亿资金。坐拥几十亿资产,却只拿出四五千万元用于捐赠,其余的钱去了哪里?当然,“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中,肯定有相当部分用在关爱儿童的慈善事业上,只是公众无法看到明细账。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对其资金去向充满疑问。
“神秘的小数点”让中国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再次面临考验。拿什么来救赎中国的慈善事业?儿慈会开出的药方是向西方取经,红十字会开出的药方是成立社会监督委员会。在红会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尚未推开之际,不敢肯定此类药方能否奏效,就目前而言,首先得解决此起“小数点”事件引发的质疑,由银行、审计等部门出面澄清事实。同时,儿慈会投资理财的几十亿资金来自哪里、用在何处,是否存在洗钱行为,凡此种种,都要尽快给公众一个交代。
广州日报:
高楼玻璃频“自爆”责任谁负
离上一起“自爆”不到一周时间,广州东风广场三期近日又有玻璃“自爆”了。“自爆”接二连三,投诉却遭遇真空。咨询多个部门,发现一过保质期,玻璃问题便“投诉无门”。
有人形容高楼上的玻璃窗是悬着的“定时炸弹”,此话不假,不说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来临之际,高空玻璃有可能破碎、脱落,直插地面如剑出鞘,“险过剃头”,使用年限到了,或者开发商偷工减料使用劣质产品,也都可能分分钟夺命。
事故无情不可怕,可怕的是成为“无头公案”不知何日终了。质监局、消委会、建委、房管局一一踢开“皮球”,谁都有一套理由来证明与自己毫不相干,责任在他人身上。如此说来,高楼玻璃“自爆”,业主和行人只能自求多福了?
按业内人士说法,玻璃有二三十年的自然寿命,交楼才8年而且非因天灾或人为因素而 “自爆”,且一年有数十户爆裂,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有质量问题,就应该有人负责;要对质量问题进行责任厘定,就需要鉴定部门介入,给出权威意见,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依据。
相对于房屋70年使用期来说,短短二三年的保质期显然是不足的。有的房屋外墙玻璃只保两年,因此就有开发商可能不注重玻璃质量。随着房地产成为不少地方政府的支柱产业,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该适时而变,与时俱进。
法制日报:
“生命通道”需要法律来保驾
从车祸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原本10多分钟的路程足足走了40分钟!这是晚高峰时段北京一辆120救护车经过的艰难历程。由于路面全是车,且几乎没有人让路,结果急救人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伤员死在急救途中。
社会车辆拒不避让特种车辆已不是第一次。如果大家仅仅是无关痛痒地发泄一通愤懑之情,在一波波热闹和平静过后会再次迎来同样的惨剧。因而在谴责反思之余,应把重点放在制度设计和生命通道畅通的具体措施制定上。
“生命通道”需要法律来划定和保驾,用法律为急救车及其他特种车辆“开道”。然而,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在这个问题上却规定得极为原则和笼统,缺乏可操作性,让相关各方都不知所措。
这就要求我们首先确定急救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的“专用通道”。比如,在有公交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它可以占用公交专用道;在没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上,一般应在最右侧的机动车道行驶。
同时,法律法规还需要给予让行车辆更明确的行为规范和导向。一方面,要豁免因让行特种车辆而导致的交通违法责任,消除他们不敢避让心理;另一方面,严格执法,增加搜集证据的方式和途径,让不避让者受到应有的严厉处罚,切实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让人不敢不让。我国目前仅有名义上的“生命通道”,在法律和现实中却没有明晰的空间,处于“有名无实”的尴尬境地,亟须法律来为这个通道的两边划上“双实线”,切实改变当前急救车优先路权的观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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