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细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
《决定》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始终。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一律不捕。
对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决定》要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逮捕必要性证据、社会调查报告等材料的审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细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
《决定》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始终。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一律不捕。
对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决定》要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逮捕必要性证据、社会调查报告等材料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