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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百年圆梦

□ 本刊记者 邓凌原 《 民生周刊 》(

    2006年至2010年,全国财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累计新增经费达到3700多亿元,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2008年9月1日是一个铭刻在历史年轮上的日子,城乡学子同享免费义务教育,中国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全部免除学杂费的百年梦想。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是“十一五”期间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据了解,2006年至2010年,全国财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累计新增经费达到3700多亿元,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两张学费单

    教辅资料费173.5元,作业本费7元,教育基金2元(自愿),保险费20元(自愿),合计202.5元。由于该生家境贫困,减免50元书本费用,共计缴纳152.5元。

    这是2012年秋季开学时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永丰中心小学5年级学生王燕(化名)的学费缴纳单。家住苗乡贫困山区的王燕,家中有一名正在读高中的姐姐、常年卧病在床的母亲和南下广东打工的父亲。

    与姐姐相比,王燕是幸福的:一是随着父亲外出打工工资的逐年增长,家境正在逐步改善;二是湖南省从2007年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同时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王燕再也没有姐姐那种每期拖欠学费的痛苦经历了。

    王燕的母亲拿出另一张学费单,这是王燕的姐姐2003年小学二年级秋季开学时的学费单,其中包括:学杂费70元,音像教材费4元,教辅资料费124.5元,作业本费5元,保险费15元,信息教育费25元,共计243.5元。

    两相比较,王燕的母亲说:“以前负担一个孩子读书,家里经常拖欠学费,每期开学都要向老师求情。现在两个孩子读书,减免了学费 ,负担轻多了。”

    与王燕一样,政策惠及的所有农村中小学学生,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贫困寄宿生可减负500元。据了解,2006年,我国在西部农村率先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后,当年就有近20万名因贫困辍学学生返回学校。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学校的公用经费增加了,不仅重修了食堂和操场,还购置了大量教学仪器,大大改善了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改变了基层小学的面貌。” 湖南省城步苗族自治县西岩镇永丰中心小学校长陈小根表示。

    百年探索

    从1619年德意志魏玛邦公布的学校法令规定父母应送其6—12岁子女入学,否则政府将强迫其履行义务开始,世界义务教育发展的探索至今已有300余年。目前,全世界大约已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了义务教育,成为现代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

    而我国关于义务教育的探索也经历了百余年的历史。上世纪20年代,一些著名的教育学家如陶行知等人就提出过普及义务教育的口号。清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也都曾倡导义务教育,但终因各种条件所限最终没有付诸实施。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逐步开始普及小学教育、扫除文盲等工作,并最终于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从而正式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

    “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还掀起了‘人民教育人民办’的高潮,一些农民纷纷卖掉空余的房子,筹集资金办学校,对义务教育的普及起了很大的作用。”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副秘书长储朝晖在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说。

    1991年是国际扫盲年,作为世界上文盲最多的国家,政府公布了在2000年到来之前,实现“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目标和计划。

    按照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但小学和初中学生仍需缴纳一定的杂费。而随着“两基”计划的基本实现,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力度、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的呼声也开始此起彼伏。

    2003年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第一次参加“两会”,就提交了《关于实行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完全免费制的建议》。幸运的是,这份建议成功地递到了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温家宝手上,并最终成为那届人代会的最热议题。

    此后每年的“两会”期间,作为人大代表的周洪宇都要就义务教育的免费问题提交议案或建议,成为国家义务教育免费决策进程的见证者。

    在代表们与社会各界的努力下,2006年9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从“人民教育人民办”正式转变为“义务教育政府办”。

    对此,储朝晖总结道:“免费义务教育的实现,是在我国100年来义务教育工作的发展与探索中取得的巨大成就。” 

    免费历程

    在立法的保障下,“十一五”期间,城乡全面免费义务教育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实施主要通过以下四步来实现:

    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 2007年,“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的惠民政策推广到中东部地区。2008年春,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始享受与城市学生同等的免费义务教育。2008年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在经费保障上,我国实行中央与地方分项目、按比例的分担办法,确保由各级政府完全承担起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责任。对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水平,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为西部地区8:2,中部地区6:4;东部地区除直辖市外,按照财力状况分省确定。

    对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中央与地方的分担比例为中西部地区5:5;东部地区主要由地方承担,中央给予适当奖励性支持。对贫困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资金,中西部地区由中央全额承担,东部地区由地方自行承担;对贫困寄宿学生的生活费补助,由地方承担。

    在湖南株洲务工多年的贵州省荔波籍农民工刘志勇就是免费义务教育新政策的受惠者。2008年春节过后,一直与家人分隔两地的朱志勇突然听到了一条喜讯: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湖南全省启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试点工作,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为了得到确切的消息,朱志勇特意到株洲市教育局进行咨询。满意而归,他立刻打电话给老家的妻子,让她带着正在读小学3年级的儿子来到株洲。儿子顺利地插班进入株洲市一所公办打工子弟学校后,朱志勇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一家三口终于团聚在一起。

    “免除学费后,每学期缴纳的书本费、资料费和生活费跟在老家时差不多。关键是儿子在身边,放心多了。”朱志勇说。

    发展方向

    据了解,2006—2010年国家安排的“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相当于为全国农民减少支出2300多亿元。

    储朝晖则认为,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不仅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而且“对农村偏远地区和西部不发达地区的影响最为广大,对整个中国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受教年限的提高使农村偏远地区的青少年有了更多的机会接受高等教育或进城务工,从而更快地融入现代社会”。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储朝晖表示,随着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在“十二五”期间,义务教育的质量将获得进一步提升,“现有义务教育比较浅层,硬件、软件没有达到要求,教育理念、教育质量和优秀师资还没有达到理想状态,这是我们进一步努力的方向”,而与此同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成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在全面免费义务教育基本实现后,各地已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010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2011年3月,教育部与北京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在省部级层面进一步强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备忘录明确了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责任和任务,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随后,教育部还将与其余各省(区)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

    2012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公布,强调“保障特殊群体(如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随着政策的倾斜和社会的重视,2020年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应该不会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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