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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嘉靖大地震之后

邓凌原 《 民生周刊 》(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地震发生最为频繁的朝代,其中以发生在嘉靖三十四年腊月十二(1556年1月23日)的大地震最为著名,史称嘉靖大地震。

    这次地震的震中位于陕西省华县,据历史记录,地震强度为8至8.3级,烈度为11度。由于地震于午夜(子时)发生,多数人还在熟睡之中,因此逃生者寥寥。这次地震最终导致83万人死亡,是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死亡人数最多的地震。

    地震惨烈

    关于这次地震,《明史》中曾有过详细记载:“(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壬寅,山西、陕西、河南同时地震,声如雷。渭南、华州、朝邑、三原、蒲州等处尤甚。或地裂泉涌,中有鱼物,或城郭房屋,陷入地中,或平地突成山阜,或一日数震,或累日震不止。河、渭大泛,华岳、终南山鸣,河清数日。官吏、军民压死八十三万有奇。”

    嘉靖三十二年(1553)的进士秦可大是此次地震的亲历者,他用文字记载了自己在这次地震中的经历,让人读来仿佛身临其境:“是夜,予自梦中摇撼惊惺,身反复不能贴褥,闻近榻器具若人推堕,屋瓦暴响,有万马奔腾之状。初疑盗,继疑妖祟,俄顷间,头所触墙,划然倒矣,始悟之,此地震也……家南有空地,从墙隙中疾走,比至其处,见母暨兄及弟侄咸先至,无恙,曰:‘急号汝,汝不闻耶?’盖其时万家房舍一时摧裂,声杂然塞耳,都不闻也,矧号呼哉!”

    据了解,此次地震共有101个县遭受了破坏,分布于陕、甘、宁、晋、豫5省约28万平方公里。地震使当地民房、官署、庙宇、书院沦为废墟,较坚固的高大建筑物如城楼、宝塔、宫殿全部倒塌。据《陕西通志》记载,位于西安市的小雁塔为唐朝时修建,在此次地震中被震裂,塔身从十五层减少为十三层。此外,陕西渭南县境内曾有一座五指山,“如人指然,迥抱关门,嘉靖间地震后毁削无存矣”。

    由于地震时正值隆冬,灾民冻死、饿死和次年瘟疫大流行造成的死者无数可计。伴随着地震,山崩、滑坡、地裂缝、地陷、地隆、水患、火灾等次生灾害也相继发生,真可谓“自古灾伤无此惨也”。

    地方救助

    地震发生后,陕西等地的地方官员第一时间便将灾情上报给了中央。因为按照当时的规定,一旦出现隐瞒灾情不报的情况,该省督抚罚俸一年;如果延误上报时间超过三个月,地方官就会被革职。 

    然而,由于古代交通不便,灾情到达京城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此外,中央在接到灾情汇报后,需要通过层层审批,政令才能到达山区。朝廷派出的赈灾官员——户部左侍郎邹守愚到达灾区时,已经是次年二月了。在过去的三个月的时间里,地方官员和当地缙绅便成为灾后救助的中流砥柱。

    为了抗震救灾,当地官员和缙绅不仅拿出自己的俸禄捐款赈灾,还组织民间力量修缮建筑,维护治安。陕西华阴县知县何祥时一边出力帮助百姓“疏渠筑堰”,一边掏出自己的俸禄银子修缮“学宫”;华州知县杨彩见地震后老百姓“蜂起掠食”,便以当地政府的名义“借富家粟,以赈穷乏”,通过果断的措施解决了灾民的生活问题,为后续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了铺垫。

    陕西地区地震后又遭水灾,许多房屋被淹没。渭南县缙绅张羽毫不犹豫地将自己一所空置的宅院腾出来,让所有受灾的邻居有了暂时的安身之所;韩城县的党孟辀是当地有名的富商,地震发生后,他拿出乡民欠债的所有契约,当场烧毁,并表示:“岁厄如此,不忍相迫也。”

    此外,地方官员还承担着地震后禁暴安良的责任。据记载,嘉靖大地震发生之后,很多地方都先后出现了“乘变起乱,讹言可畏”的情况。陕西渭南县由于县令在地震中死亡,地方失去了主事者,一时间“恶少肆掠,大乱”。幸亏陕西巡抚得知情况后及时决断,下令缉捕盗贼,同时当众斩杀了几个带头抢劫的流氓,才平息了一场混乱。

    朝廷赈灾

    在明代,中央政府得到灾情报告后,会临时派遣钦差大臣前往震区坐镇抗灾,由于当时没有专门的赈灾机构,救灾工作一般由户部来承担。嘉靖大地震后,朝廷派往灾区的钦差大臣便是当时的户部左侍郎邹守愚。

    邹守愚于嘉靖三十五年(1557)二月到达陕西后,立刻指挥地方官员共同救灾,同时从周围的无灾地区选拔政绩优秀的官员前来协助,以维护灾区的正常秩序。当时的进士朱茹便受命从河南新蔡县令的任上临时抽调到华州,主持救灾工作。

    邹守愚的另外一项重要任务,是向灾区发放朝廷的专项救济款和减免当地百姓的赋役。当然,这些救济款并不是平均给予广大灾民,而是根据年龄、性别、受灾程度等的不同来进行分配,从而使每一个灾民都受益。

    嘉靖三十五年二月,朝廷下令“以地震发银四万两赈山西平阳府、陕西延安府诸属县,并蠲免税粮有差”;同年四月,又颁布命令,“以陕西地震,诏发太仓银万两于延绥、一万两于宁夏、一万五千两于甘肃、一万两于固原,协济民屯兵饷……停免夏税”。

    明代中后期吏治腐败,国库空虚。由于当年财政全部用于救灾,导致嘉靖三十四年财政亏空 229 万两白银,嘉靖三十五年亏空 186 万两白银(《明世宗实录》)。尽管灾难频发对于明朝政府来说可谓雪上加霜,但这些专项救济款还是陆续地发放到了灾民的手中。

    祭祀反省

    在古代社会,人们常常将灾害归结为上天的惩罚。所以每次地震发生后,在位的天子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下“罪己诏”,检讨自己的过失,祈求上天的原谅。

    如康熙十八年北京地震,康熙便发“罪己诏”表示:“朕御极以来,孜孜以求,期于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地忽大震,皆因朕功不德,政治未协,大小臣工弗能恪共职业,以致阴阳不和,灾异示儆。”

    嘉靖皇帝虽然没有就此次大地震下发“罪己诏”,但他派遣钦差大臣邹守愚到灾区“祭告境内名山大川、河洛之神及祀典所载神祗,其死者收瘗为厉坛以祭之”。嘉靖三十五年三月,邹守愚来到山西荣河县,祭祀汤陵,并代表嘉靖宣读了为死难生灵写下的祭文:“惟神奉天抚世,奠境保民,圣德神功,万世攸赖。兹者,因地震将蒲州等三州,临汾等十二县,河东运司城垣陷下,官民房舍倒塌,压死人口不计其数,守臣具实上闻。朕不胜惶恻,兹命大臣,敬齐香帛,往诣祭告,伏冀圣灵鉴佑,默相化机,转灾为祥。”

    此外,嘉靖皇帝在地震后还鼓励百官积极上言,批评时政。嘉靖三十五年二月,礼部就下令“山西、河南同日地震,请如例修省,九卿道科许极言时政得失”;同年十二月,嘉靖皇帝又下旨命令“内外臣工其痛加修省,各尽职业毋事虚文”。这些举措在今天看来似乎有些匪夷所思,但在当时还是起到了一定的安抚民心、稳定社会的作用。

明朝嘉靖大地震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