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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媒体视角

《 民生周刊 》(

    人民日报:

    别让保障房成“闹心房” 

    近年来,河南、内蒙古等多个地方都曾出现过大量廉租房“供需错位”的现象,暴露出廉租房分配、使用中的矛盾和问题。

    一面是无房可居的低收入者,一面是大量空置的廉租房;一面是符合条件的人住不进去,一面是不该享受廉租房的人享受了待遇……

    保障房之所以出现空置,很重要的原因是设计与需求“不对接”。地段离市中心太远等先天不足,让不少低收入家庭无奈放弃。而审核不严格、信息公开不够,给保障房的分配留下了寻租和腐败的空间,让违规享受保障房的事件屡禁不止。一些地方为了尽快完成上级政府分派的任务,片面追求建设的速度和进度,忽视了前期对住房情况的摸底、项目规划和后期的分配、管理。

    这些问题也折射出我国住房体系管理的软肋:我们至今没有进行过一次像模像样的住房普查;多数地方花重金建设的保障房信息系统还只停留在“电子登记表”的初级阶段;保障房建设搞了多年,但住房保障法却至今没有问世……

    根据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保障房的覆盖面将达到20%以上。我们希望,相关的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新就业的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都能分享保障房的阳光。

    新京报:

    反就业歧视须行政作为 

    近日,8名患乙肝大学生遭到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公司就业歧视,当这些大学生们向当地劳动保障局求助时,却得到冷漠的答复:“ 查出来了病就回家好好养着,还闹什么闹。”

    作为一家国企,公然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当然应受谴责。然而,比之更令人寒心的,是劳动部门的冷漠。

    对于乙肝歧视,长久以来有一种声音,要求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此观点当然不错,不过,反就业歧视不能过高寄望于惩罚性赔偿。毕竟惩罚性赔偿作为一种事后的司法救济,维权过程漫长,劳动者往往耗不起。如果企业的歧视行为极其隐蔽的话,受歧视劳动者要想告赢企业,绝非易事。

    如果劳动部门具备查处就业歧视的高效率,肯定比惩罚性赔偿更有效。有行政部门的撑腰,将唤醒更多受歧视公民的维权意识,形成反就业歧视的社会声势,促使更多企业下决心革除陋规。

    所以,反就业歧视,首先要反就业歧视背后的行政不作为。建立起明确的问责机制,若有政府部门对就业歧视不闻不问,或帮助公民维权不力,当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官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当公权依法行政,反就业歧视不再是公民的孤军奋战,平等就业也就不再遥远。

    中国青年报:

    建立一项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如何

    我国目前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这些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光荣一代”,除了中年丧子的孤苦外,如今更面临着疾病、养老等一系列现实难题。

    无论未来的计划生育国策会否变动,它都改变不了百万失独家庭存在的事实,而且这一数据还会进一步上升。这些失独者,也曾在幸福的花园徜徉,可灾难带走了他们的独生子女和全家的幸福。

    应该说,目前针对失独者还是有一些关怀,不过这些关怀多是碎片化的。由于地区实际不同,失独者的关怀也就不同。即便那些做得较好的地区,也没有从根本上帮助失独者解决养老、医疗等重大困难。这一现实下,需要国家整体考虑,制定一个完善的面向失独者的关怀制度。

    从精神关怀上讲,应该组织更多的亲情抚慰活动。计生、工会、妇联等部门,应该帮助失独者建立与社会的正常联系,特别是组织失独者与失独者之间的联系,让他们相互取暖。

    在物质帮助上,应该考虑到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真正深入到他们身边,以提供更多帮助。有些失独者希望建立一个专属于他们的养老院,这样既解决进敬老院的监护人缺位问题,又避免其他老人子女探望时的失落,公共资金完全可以也应该予以慎重考虑。国家层面也要出台政策,不妨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帮助失独者解决实际困难。

    其实,失独问题解决不好,也是对计生工作的不负责任。让失独者不孤独,考量着国家文明和国家责任。顶层设计和底层自觉互动,失独者的孤独,才能得以抚慰。

失能老人呼唤社会化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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