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媒体视角

《 民生周刊 》(

    人民日报:

    用制度堵住国企公款私用 

    日前,财政部等部委印发《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于豪华装饰办公场所、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埋单等12种行为严格禁止。这是继有关部门出台“限薪令”之后,加强国企管理的又一重要改革举措。

    近年来,社会上对国有企业部分负责人职务消费不规范和奢侈消费问题反映较多。从严监管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行为,顺应了民意呼声,也是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要求。

    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也只有在这样的制度和经营环境下,国有资产私用的可能性才会杜绝。然而现实中,一些人混淆了行政领导者与企业管理者两种角色,把职务行为和个人消费搅和在一起,超标配车是“工作需要”,出国旅游是“因公考察”,职务消费成了一个什么都能往里装的“筐”,存在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地带。

    此次出台的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12条禁令”,在制度上划出了行为禁区,要真正落到实处,一方面,需要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在推进《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落实的同时,设定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法治边界,大力压缩灰色职务消费行为的空间。另一方面需要充分运用现代企业制度的管理办法,激发制度监管的功能。

    广州日报:

    职称评委“索贿”切勿再停职了事 

    在宾馆“开房收钱”的职称评审专家刘一兵被曝光后,湖南省教育厅5月6日回应称,“目前已终止刘一兵教授2011年度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专家资格,有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

    职称评审如此公然行贿索贿,令人瞠目结舌。为人师表的教师,为了个人利益,四方打探消息主动送钱,让师道尊严荡然无存;一些评委将手中权力异化为寻租工具,坐等评职称的教师排队上门送钱,其性质与索贿已无区别。可悲的是,身在其中的教师竟认为“送钱才能体现公平”,对这种潜规则表现出了无奈的认同,因而,说这是教师和评委共同参与的丑陋表演并不为过。

    应追问的是,在这一利益链条上,还有多少评委涉身其中?毕竟想评职称的教师只给刘一兵一人送钱,有违常理常情。而且根据媒体报道,倘若此事真的已是当地的“潜规则”,那就更应以此为契机,以对违法者严惩来纠正跑偏的职称评审。

    湖南省教育厅网站公布的高校职称评委管理程序显示,成为评委有三个步骤:首先,专家要通过资格核准;其次,资格核准后上报省职改领导小组,获准后才能组建评委库;第三,评审前限时抽取评委,抽取时由人社厅和教育厅的工作人员共同参与,两厅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进。这无疑让职称评审打上了深深的“行政”烙印。如何尽可能摆脱行政机构的操作,保持学术的独立性,当是职称评审改革的方向所在。

    北京青年报:

    保障房不能总建在城市边缘地带  

    5月3日至5月6日,郑州市第三期经适房轮候供应开始。但在选房第一天,650名申请者仅有64人登记选房,九成人放弃了机会。

    按说,经济适用房由国家提供土地并减免税收,其低廉的价位应该很有诱惑力才对。然而出人意料的是,不只在郑州,在杭州、济南、石家庄、昆明等地,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弃购经适房的现象。

    这看起来令人费解,其实答案并不难找。各地居民之所以对新建的经济适用房态度冷淡,主要是因为这些房子普遍建在了离城远、配套设施不全的城市边缘。把保障房建在孤悬主城区之外的荒僻之地上,看似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解决了市民迫在眉睫的问题,本质上则华而不实、缺陷内藏。很多市民宁愿“蜗居”在市里,也不愿意来此“改善住房条件”。当然也有些居民住了进去,居住的问题是解决了,离“安居”和“乐居”的境界却差得很远。

    除了市民居住体验不佳的问题之外,在保障房规划选址方面考虑不周,还有可能导致区域间发展失衡的连带作用。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居住,可能造成教育水平、就业水平等指标相对不足,带来一系列相关的社会问题。

    为了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各地政府想了很多办法,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这是值得肯定的。但建设保障房是为了给市民住,不是报表上的数字游戏和沙盘上模型演示,得考虑他们的居住感受和生活便利,得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社会问题有所预期。

“吃空饷”的死结是权力谋私
涨价不能为低效埋单
“吊瓶班”得了什么“病”
媒体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