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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送“另类锦旗”公民

杨涛 《 民生周刊 》(

    曾向长沙市政府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的当地市民浣铁军,日前被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行政拘留9天。同遭此罚的还有另一送旗市民刘志方,目前两人正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扰乱公共秩序”正成为一个筐,哪里需要哪里装。人家不过是送个锦旗,表达一下嘲讽之情,这边却有官员认为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被扰乱了,要对公民“大刑”侍候。政府办公场所秩序果真是如此脆弱,还是官员滥用权力打击报复,我们需要问个究竟。不管怎么说,送面“截访先进单位”的锦旗就被拘,拉远了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距离,让我们的社会向后倒退。

    即便退一步讲,长沙地方政府真的没有“截访”的行为,那么也不能随意将公民浣铁军、刘志方拘留。

    因为,任何公民都享有批评和监督政府的权利,都享有言论自由,温家宝总理也一再指出要“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和监督政府”。公民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给政府,是表达对工作的不满意,是行使对政府的批评权和监督权。官员们对此应当抱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诚恳接受批评与监督。至于送锦旗的行为,顶多会让一些人围观而已,跟扰乱政府办公场所工作秩序还差很远。事实上,据当事人介绍,当时送锦旗的时间“前后不超3分钟”,更不可能扰乱政府办公场所的工作秩序。

    政府机关和官员对待公民“另类锦旗”的态度,决定了他们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距离。

    认真对待公民的“另类锦旗”,不把这种行为视为挑衅而认为是对工作的促进,这才是正确的态度和观念。

    事实上,送“另类锦旗”并不是长沙公民浣铁军、刘志方开的先河。前年,“锦旗哥”周力就向无锡市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了“不为人民服务”锦旗。无锡方面虽然没有积极出面抚慰周力,但至少没有让他被拘。去年六月,广州女大学生“拇指妹”小阳要求有关部门公布“光亮工程可行性报告”未果,给市发改委送去一个带刺的皮球,喻意他们在踢皮球,市发改委的工作人员虽稍感错愕,不过还是顺手将皮球接下,并说:“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广州与长沙对于送“另类锦旗”公民态度的不同,正反映了两地官员对于公民批评、监督政府的不同态度。在广州官员欣然接受带刺皮球的背后,是广州社会公民批评、监督政府的活跃和“法治政府”不断前进。

    一个“法治政府”不是靠压制公民批评权和监督权才能打造的。一个政府离保障公民批评权与监督权有多远,就与建设“法治政府”有多远!

谁为“胶囊惊魂”清场亮灯
整治报刊亭何需一刀切
面对送“另类锦旗”公民
媒体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