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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传人今犹在

刘 文 《 民生周刊 》(

    岳方顺生于1952年,山东省东营市人,系岳飞第三十一代嫡孙。他来自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从小喝着黄河水,受着党的教育,随着新中国一起成长。作为家中长子,他坚韧不拔、刚直不阿、勇于担当,这一性格也为他成就一番事业奠定了基础。

    坚定的法律卫士

    岳方顺工作阅历丰富,1972年参加工作,当过工人、宣传干事;1983年初从事检察工作,先后在山东东营市检察院任助检员、检察员、批捕处长、起诉处长、副检察长等职。

    他善于总结经验,潜心进行理论研究,曾编写出版《刑法新罪各论》、《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各罪的衡定》等著作,在书报杂志发表过多篇文章,并多次获奖。

    他为检清廉、秉公办案、成绩卓著,先后5次荣立二等功,10余次荣立三等功,被评为东营市“十佳检察官”,连续两届被东营市委政法委聘为法律顾问。

    他几十年如一日,忘我工作、拼搏奉献,为群众讨回公道,维护了公平正义,维护了党和群众的血肉联系,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名检察官对党、对法律的无限忠诚。

    不倦的艺术人生

    岳方顺自幼酷爱书法,拜著名书法家启笛(袁守启)先生为师,在他的书法创作室、茶社内,挂满了启笛先生的作品。每次提笔,他都要先揣摩一番老师的书法,感受其作品博大精深的内涵,不断提升个人书法造诣。

    岳方顺性格豁达、开朗、虚怀若谷,也使他对榜书情有独钟,从检察岗位退下来之后,更是将全部精力投入于榜书书法的研究和创作。

    他将启笛先生小楷篆刻细腻端正的特点,与传统榜书相结合,不断创新八法、消除八病;运笔、撮襟,讲究出入规矩,博采众家之长,终究自成一体。他的榜书作品,磅礴大气、刚柔相济、神采飘逸,备受名家赞誉。

    启笛先生多次评价岳方顺“字如其人,正气凛然;人如其字,气节使然”;国民党上将、抗日英雄岳天先生称赞他“字如其人,当为我岳氏后人之骄傲”。

    岳方顺不断勉励自己“书法创作永无止境,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用心、用情、用孜孜不倦的追求,研究和大力弘扬国学,是他永远追求的目标。

    赤诚的岳氏精魂

    岳方顺从小接受“精忠报国”爱国主义思想的祖训,以身为岳家子孙为荣。在他的言谈举止中,能够感受到他盼望民族团结、盼望祖国统一、盼望国家繁荣昌盛的迫切心情,一片赤子之心溢于言表。

    在2011年赴台湾进行交流期间,岳方顺有幸与众多国民党政界要员接触。他以历史为鉴,同他们重温台湾历史。他以文化为根,与台湾各界明达谈古论今,让以岳飞信仰为主体的文化认同,成为大陆与台湾血浓于水、永远不可分割的精神灵魂和文化纽带。

    他不失时机地宣传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国家的构想和大政方针,宣传香港“一国两制”带来的繁荣昌盛,引起了台湾同胞的广泛共鸣。

    他也经常为能在促进两岸文化交流、增进双方理解互信、推动祖国统一大业方面,尽自己绵薄之力,而感到莫大的欣慰和由衷的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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