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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分级”之外还需标准

□ 瞿方业 《 民生周刊 》(

    通过政策将费用降到普通家庭能承受的水平,同时促进幼儿园质量提高,既是民生吁求,也实属必要。

    日前,厦门参与分级收费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名单均已公布。本学年,厦门市有近八成民办幼儿园愿意接受政府分级收费管理,即保教费实行最高限价。据厦门市教育局透露,这些参加限价的民办园将于11月10日前收到该市、区财政70%的财政补助款。

    厦门对民办幼儿园分级管理,本质是一种限价措施,但这种限价措施又非强硬的行政手段,而是采取自愿加补助的形式,让幼儿园自觉降低费用,减少幼儿家庭承担的费用。

    具体来讲,就是将幼儿园分为4个等级,保教费最高限价分别为每生每月500元、400元、300元、250元,对幼儿园分别给予每生每月补助350元、250元、150元、100元。四个等级的幼儿园,都采取“高要降、低不提”的原则,比如一级幼儿园,原先每月收费850元,现在家长只承担500元;原来月收费1000元的,最高只能收850元,只要幼儿园想参加分级管理,就得将价格降下来。

    从运行几个月的状况来看,政策很受欢迎:全市参加定级评估的幼儿园中,88%的幼儿园和政府签订了协议。可见,分级收费管理对幼儿园和民众来讲,是双赢的事。

    当下国内一些地方都在实行幼儿园分级管理,比如河南、北京等,但像厦门这样的补助式限价,尚属首次。我国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非常突出,一些幼儿园收费比上大学还要高。因此,通过政策将费用降到普通家庭能承受的水平,又能促进幼儿园质量提高,既是民生吁求,也实属必要。

    “分级加补贴”降低了幼儿园费用,但如何使幼儿园不再产生乱涨价乱收费的冲动呢?这需要将分级管理严格化、制度化,并辅之以其他政策措施。首先,要形成良好的价格协商制度,比如,今后将幼儿园价格的增减纳入价格听证。或者,由家长和幼儿园共同组成委员会协商决定,等等。

    其次,要对幼儿园制订等级标准,这既是分级的基础,也是价格管理的依据。所谓制订标准,就是一定等级的幼儿园应当具有什么样的设施。教学、娱乐、生活设施以及校舍面积、床位、教师数量、教师资历学历等,都要进行严格规定。只有达到某一等级标准,才能适用高等级的收费。

    此外,对于幼儿园运营成本,要定期评估,以确定收费依据。为了遏制幼儿园随意收费的冲动,应明确规定,幼儿园不得随意派生收费项目,否则就是违规,要进行惩罚。幼儿园要想收取更高的费用,得到更多的财政补助,必须提高办学、服务质量。以此引导其向教育机构的本质靠拢,而不是只考虑赚钱问题。

    在实行分级管理的同时,对于不愿参与分级管理的幼儿园,可以允许其依据市场规律发展,收费方面随行就市。但同时,这类幼儿园也要适用办园等级标准,进行成本评估,定期向社会公布。为了引导这类幼儿园合理发展,还要用好政策工具,比如政府出台的教育补贴、免税项目等。应规定这类幼儿园不得享受,同时制订相应的税收政策,抑制其“贵族化”倾向。当然,税收政策通常需要国家层面才能做出,这就要求国家在制订幼儿园发展政策时,不光要鼓励,还要抑制。所谓抑制,就是通过国家政策,抑制幼儿园的高收费倾向。

    通过分级收费管理,可以促进幼儿园的普惠性。“分级”、“限价”和“补助”的目的,就是要通过扶持政策让幼儿园合乎民众需求,增强幼儿园的教育特性和服务功能,遏制幼儿园的牟利化冲动。国内其他地方的幼儿园管理可以借鉴厦门经验,并设计出良好的政策,促使幼儿园更好地服务大众。

道德“鉴古” 不宜偏废
幼儿园“分级”之外还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