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清镇市卫城镇潘寨村村民聂祥云,从小患小儿麻痹,到30岁才娶上媳妇,去年又生了个女儿,按道理说他的小日子本该是和和美美的,可是自从卫城镇至六级电站的乡村公路开始征地建设以来,他就因为补偿费用和工程质量等问题,不停地四处上访,从清镇市到贵阳市,到省里,一直到国家信访局,光邮寄快递回执的单子就攒了厚厚一沓。
聂祥云说,这次修路占用了他仅有的0.8亩耕地。修路之前,他靠残疾车跑运输还能挣点生活费,可是现在不仅地没了,承包道路建设的施工单位又干干停停,如今新路没修起,老路也烂了,运输跑不成连生活来源都成了问题。
新建公路涉及的潘寨和栽江两个村村民们说,现在村里不仅因为运输困难种植养殖没法开展,如今连上学的小孩子们也都很辛苦,大冷天因为道路泥泞,他们至今仍穿着水靴,每天蹒跚在上学路上。
负责实施世界银行贷款贵阳交通项目(第一期)农村公路建设子项目的贵阳通源道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刘争也很烦恼,由于公路建设中涉及的村庄部分村民的阻挠,施工单位已经多次停工,损失很大,工程能否如期按时完工,一直让他担心。
村民:我们的社保哪去了
世界银行贷款贵阳交通项目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是2005年贵阳市政府向世界银行申报的项目。该项目由贵州省发改委于2008年2月29日下发的黔发改建设〔2008〕223号文件批复。项目为改扩建10条农村公路,总长258.293公里,投资概算35616.46万元,分布在贵阳市乌当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和息烽县。
卫城至六级电站公路属该项目在清镇市实施的三条公路之一,该项目总投资4151.13万元,总长33.173公里(其中主线长20.827公里,四条支线总长12.346公里),公路主线路宽6.5米,路面宽5.5米,支线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技术标准按照交通部颁四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
世代生活在卫城至六级电站公路项目沿线的村民,一直饱受出行之苦,数万农民发展经济受到严重制约,这条公路的立项、审批,让村民们看到发家致富的梦想即将变成现实。
村民反映,公路建设于2010年3月正式动工,可是补偿款却一直没有到位。并且施工没有按最后一次测量的拆迁、征地范围进行。现在已施工成型的有效路面只有5.5米,甚至有的地段只有5米,部份地段施工还存在质量问题,沿线已测量征地、拆迁的较大部分土地、房屋均未使用,而村民们却已签字画押上报。
据村民反映: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2009年12月31日下发的筑府发〔2009〕100号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清镇市卫城镇耕地补偿标准为每亩34500元,另加每亩10000元的社保资金。然而清镇市政府办下发的的清府办发〔2009〕249号文件将补偿标准定位为2.58万元,并且在多途径安置中,没有提到给村民缴纳社保和医保。
在村民的引导下,记者乘车沿着正在建设的农村公路前行,一直走到附近的修文县公路才停下来。大田方段和苦桥段路面非常泥泞,车子有时打滑,只能下来推着汽车才能前行。记者沿途没有看到安全标识。同行的村民反映,由于施工的原因,去年以来村民骑摩托车在路上摔伤的已经有好几个。
针对村民反映的公路质量问题,记者在兴中村后坝段支线公路上,用脚轻轻一踢,已经修好的路肩墙就坍塌了,有些地方用手一掰石头纷纷掉落。
按照设计标准,主路宽为6.5米,支线宽应为3到4米。记者在仙水庙段测量主路宽不到6米,后坝段支线宽却不到3.5米。
卫城镇几位村干部告诉记者,2010年元月,镇里组织公路沿线村干部开会,工程总施工单位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一位领导在会上讲,主路宽7.5米,有效路面6.5米;支线宽5.5米,有效宽4.5米。
2010年3月10日左右,一些路段开始动工,但是因为补偿款一直没有发放,村民不同意施工,5月26日工程建设停工,7月份以后村委会才开始收身份证拨款。但是,现在还有部分村民因为有关部门对养老和医保没有给出合理解释,拒绝领取补偿款。
业主:补偿资金已经下拨
补偿款不到位的原因是业主方下拨不及时,还是地方发放迟缓呢?
作为业主的通源公司总经理刘争接受采访时说,通源公司根据2008年6月17日与清镇市签订的征地拆迁委托协议规定:清镇市负责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补偿费用由通源公司统贷统还,贵阳市和清镇市各承担50%。2009年9月,通源公司委托施工单位进行前期测量,并于2009年12月28日下达开工令,施工单位随即进场施工。而清镇市于2010年元月开始土地丈量工作,2月底全面完成土地丈量。
建设资金由国内和世行两部分组成,都是陆续到位。另外世行贷款项目审批环节比较多,通源公司按照清镇市上报的补偿数额3月份就拨付下去。记者看到清镇市卫城镇政府上报的《农场至六级道路建设工程征地汇总表》,上面日期是2010年4月16日,共涉及7个村,200多亩耕地,其中补偿款分为安置补助和多途径安置补助两部分。
记者查阅贵阳市人民政府下发的筑府通〔2009〕35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对世界银行贷款贵阳农村交通子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其中第四项征地补偿多途径安置方式:征用基本农田按年产值30倍计算,按上述补偿标准进行安置补偿后的余额,由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统筹专项用于当地多途径安置和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不得挪作它用。《多途径补偿方案》由各区(县、市)国土资源分局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和村民的实际情况拟定,经征求被征地村集体、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意见后,报经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同意,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并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以下5个方面:
1、为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户调整土地;2、为被失地农民补助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3、对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户剩余的土地进行整理整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4、对被征地农户集中安置的基础设施进行配套投入;5、兴办村集体企业。
其中,第六项征地补偿费用管理规定,由各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专户管理,资金在银行封闭运行。征地补偿费由银行直接补到农户;多途径补偿费按照上级批准的多途径补偿方案实施;征地专项资金由各区(市、县)征拆机构按有关政策法规管理支付。
记者询问:清镇市为何没有按照贵阳市政府规定,把征地补偿费用打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设专户管理?刘争解释,通源公司是按照清镇市政府文件指定的账户打的款。
刘争介绍,卫城至六级电站公路建设原设计路面宽度为6.5米,在施工单位对该条公路建设放线过程中,发现进入村寨的局部路段红线范围内的拆迁量太大,一共要拆300多户,为此,通源公司请相关单位和专家到现场勘查,世行专家及设计单位同意,将卫城至六级电站公路涉及房屋拆迁量大的局部路段,宽度调整为5米至5.5米(世行农村SHJL2纪要〔2010〕01号),由此减少了原设计线形内的房屋拆迁量。村民提到的公路质量问题,刘争表示目前工程还没有验收,他们会加大监管力度,而施工单位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是否存在转包等问题,刘争说他不太清楚。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7年,由于严重影响许亳高速全线建设进度,东北军辉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曾被河南省交通厅列入河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通源对此是否清楚?刘争说:“我们和这家公司是第一次合作,不清楚。”
清镇:缩水的多途径补偿
来到清镇市,负责整个清镇市征地补偿协调工作的清镇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经理司兴兵接受采访时说,2008年6月,清镇市政府与通源公司签订征地拆迁委托协议书后,根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世行贷款项目《移民安置行动计划》有关精神,出台了《世行贷款农村交通清镇市子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清府通〔2008〕17号)文件,并报贵阳世行办和通源公司。
2009年,贵阳市政府以筑府通〔2009〕35号文件,对世行贷款贵阳农村交通子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了批复。标准为耕地补偿费15300元/亩。由于此文件下发前沪昆高速公路贵阳至清镇段工程已启动,征地补偿标准按筑府办发〔2009〕74号文件执行。标准为耕地补偿费27090元/亩(其中:直补被征地农户25800元/亩,被征地村委会提留1290元/亩)。
考虑到筑府通〔2009〕35号文件批复的征地补偿标准,远低于沪昆高速公路贵阳至清镇段土地补偿标准。清镇市交通局就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分两次向贵阳通源公司报送了清交呈〔2009〕57号和59号文件,要求按沪昆高速公路清镇段征地补偿标准,对卫城至六级电站等三条公路被征地农户进行补偿。在征得通源公司同意后,清镇市按照沪昆高速公路清镇段征地拆迁标准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世行贷款清镇农村交通子项目(一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清府办发〔2009〕249号)文件,并由各乡镇将该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拆迁标准,在公路涉及的乡镇、村进行公示。
在各项工作推进过程中,2009年12月,贵阳市政府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筑府发〔2009〕100号)文件。文件规定,耕地土地补偿标准提高到34500元/亩。为确保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清镇市向贵阳市政府报送了《清镇市人民政府关于世行贷款公路征地标准进行调整的请示》(清府呈〔2010〕35号文件,建议执行新的土地补偿标准,对增加的征地拆迁费用,仍按原贵阳市和清镇市承担比例执行,并及时拨付征地拆迁资金。2010年8月19日,清镇市第93次市长办公会议,就世行贷款公路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研究。会议决定,争取贵阳市同意世行贷款三条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按筑府发〔2009〕100号文件规定执行,所增加的征地补偿费用,仍按原贵阳市和清镇市各承担50%比例执行。因其它区市县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标准远低于清镇市执行的〔2009〕249号)文件规定的土地补偿标准,贵阳市不同意承担增加的征地补偿费用。为确保整个贵阳市世行项目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清镇市目前还是按照沪昆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对卫城至六级电站等三条公路涉及被征地的农户进行补偿。
记者问,所有补偿资金为何由通源公司打到清镇市交通局专户?司兴兵解释,公路建设由交通局负责。为了便于管理,所以资金就打到交通局账户了。
记者问,村民反映强烈的社保资金为何没有向村民解释清楚呢?他解释说,就是对一些农户损坏的线路、房屋等补偿。那么具体如何实施呢?他说,不损坏就不补偿。
记者问,村委会的提留部分资金是否已经下拨到村里呢?司兴兵说,通源公司资金还没有拨付到位,他们也没有办法。但当记者询问清镇交通局账上还有多少补偿款没有下拨时,他却说还有900万在账上。
至于多途径安置问题,记者看到一份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清府发〔2009〕24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世行贷款清镇农村交通子项目(一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通知说,多途径安置方式,已经从贵阳市多途径安置的5个方面缩减为3个方面:1、为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户调整土地;2、对被征地农户集中安置的基础设施进行配套投入;3、对被征地村寨交通基础设施进行项目投入。
在这份通知上,对贵阳市人民政府下发的筑府通〔2009〕35号《贵阳市人民政府对世界银行贷款贵阳农村交通子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中,多途径安置涉及的“2、为被失地农民补助购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保险;3、对被征地农村集体和农户剩余的土地进行整理整治,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5、兴办村集体企业”等几项,已经不在补偿范围了。
贵阳市有关文件规定,多途径补偿费由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根据被征地农村集体和被征地农户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使用方案,经被征地村集体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组织实施。可是接受记者采访的村民和村干部却说,清镇市从来没有人向他们解释过多途径安置规定中,为何没有养老和医疗保险,为何漏掉了那么多内容,也没有人来征求过村委会和村民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