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鲁山看守所外寒风呼号,时建锋呆坐在铁窗后,面对媒体的镜头左顾右盼,显得很不自在。就是这个来自河南禹州市的农民,为了逃避高速路通行费,为了多挣钱,在购买两辆大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最终一审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面对媒体记者的提问,时建锋表示“一条高速路上超载的都是假军牌车”,不逃过路费、不超载就赚不了钱。他还自称,他利用假军牌偷逃过路费的8个月来只赚到了20万元。
但平顶山中级法院和高速路公司通过相关文件和法律规定,经过精确计算,最终算出来:时建锋偷逃过路费368万元。网友们据此算了一笔账后不禁发问:“如果他不偷逃过路费,岂不是倒亏300多万?”
1月11日,《大河报》报道此事后引发社会各界关注,不少网友对是否应以无期徒刑来惩罚逃费者以及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提出疑问。
这则新闻牵动了无数人的神经,也以各种姿态反复触痛公众关于司法公信的信心。有网友算了一笔账,两辆车平均每天跑10趟高速,每趟需要缴纳1500元过路费,而从郑尧高速下汤站到许昌长葛,距离约100公里,每公里收费高达15元。
伴随案件关注度的提升,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时建锋一案的情况和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至此,“时建锋案”似乎正由最初的饱受质疑在走向另一条路径。
偷逃的疯狂
2008年5月的一天,一个自称是许昌市武警支队的男子来到郑尧高速下汤收费站,说所在的部队正在搞土建工程,两辆军车需经过下汤收费站,要办理免费通行手续,两辆车的牌号为“WJ19-30055”、“WJ19-30056”。
经请示平顶山分公司的领导后,下汤收费站就将两辆军绿色的斯太尔后八轮自卸车列为免收通行费车辆。该站工作人员李某说,当时没有条件确认对方提供手续的真伪,而且所需要的“三证一单”完善。
2009年1月,河南省武警总队将这两辆军车连同司机带走,并出具了这两辆货车为假冒武警车辆的证明。
2009年12月18日,两辆车的车主时建锋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2010年1月22日被批准逮捕。
审判掀起千层浪
2010年10月17日,平顶山市检察院指控时建锋犯诈骗罪,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11月19日,平顶山市中院公开审理此案。
平顶山市中院审理认为,时建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得免收其通行费,财物损失达36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诈骗罪。
2010年12月21日,法院做出判决,时建锋犯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200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
偷逃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从媒体的公开报道来看,在全国范围内还未有先例,这也成为全国首例因偷逃高速过路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例。
追责之后
伴随着各大媒体的报道,“时建锋案”得到了更多关注,有人认为,该案折射出民生之痛。
此前在平顶山中级法院的相关通报以及媒体的报道中,时建锋俨然是个胆大妄为的奸商,竟敢制造假军牌,并堂而皇之地在高速路上横行八个月之久,逃费达368万元,自己获利也达20万元,但记者在其村庄走访时,发现他不过是个卖鸡苗的小商贩。时建锋兄弟三人,住着一个不大的院落,其中一间属于时建锋,家里的陈设简单,除了电视机、饮水机外,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时建锋举债买车后,本来给家里安了一台空调,但在时被抓后,不时有债主上门讨债,有的债主把空调也拆走了。
在热议之中,该案也引起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1月15日晚,张立勇院长亲自主持召开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听取了平顶山中院对本案的汇报,研究分析案情,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从无期徒刑到启动再审,“时建锋案”几经波折,峰回路转,既显示出司法程序之需,也表明了法院的姿态。在此姿态之下,一个令公众信服的公正判决似乎变得不再遥远。
(本刊记者陈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