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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把“贪官演习反调查”当笑谈

曹 林 《 民生周刊 》(

    贪官落马前,都没有故事,一旦落马后,就会曝出无数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近来湖北又曝出一个故事:去年3月,鄂州市年仅37岁的鼓楼街办主任邵海落马,纪委从其买房一次性付清全款的阔绰上判断其经济上可能存在问题,一查果然有大问题,贪了数百万。有意思的是,这个害怕暴露的贪官多次与同伙订立攻守同盟,几次与同伙进行反调查“演习”,给办案带来了很多障碍。

    如果邵海稍微多点心眼,在买房时不那么露富,不傻乎乎地一次性付清全款,纪委很难发现其问题。这个细节说明了,当下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如何地形同虚设。

    当然,这条新闻最有意思的就是:为防东窗事发,这个贪官竟与同伙进行反调查演习。

    贪官进行反调查演习,暴露了其心虚,暴露了贪官们的日子也不好过:贪了钱,整天提心吊胆害怕被查出来,想方设法去掩盖,甚至严峻以待到“演习”的地步。贪官们这种对反腐部门的警惕和防范,似乎比反腐部门对贪官还要警惕。这种行为很好笑,然而,我们真不能当作笑话,从反腐现实看,贪官的这种“反调查演习”并非个案,而普遍存在。

    去年《人民日报》曾采访过我国首个反贪局——广东反贪局首任局长,这位局长谈起了当年反腐盛况:那场地震式的反腐风暴中,首月就有3485人自首,在通告期限的最后一天,至深夜12点钟,还有人到反贪局排队等候投案自首。20多年前,反贪局一个“限期交待问题”的通知就让贪官连夜排队等候投案,可20年后,还会出现这种盛况吗?根本不可能,他们已经见大世面了,在与反腐部门的斗争中,贪官们已经学到了无数反侦查手段,防反腐能力也越来越强,反调查能力得到了极大的锻炼和提升。20年前,他们的心理非常脆弱,不经一吓,20年后,他们的后来人已经告别了当初的青涩和幼稚,变得可怕的成熟,反侦查能力可怕地强大。

    《人民论坛》做过调查:贪官的潜伏期如今是越来越长了,可以成功潜伏10多年甚至更长时间而不被发现。从1978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贪官的平均潜伏期在2至3年,从20世纪90年代末至本世纪初期,腐败潜伏期达5至6年。近年被调查的省部级干部犯罪案件中,平均潜伏期为6.31年,最长的达14年。潜伏期之所以越来越长,说明他们越来越会伪装,而所以会伪装,与他们超强的反调查能力是分不开的。不一定每一个贪官都进行过反调查演习,但类似的反侦查行为肯定都在做。比如,如今直接收钱的贪官已经越来越少了,而是创造了许多看似比较合法的方式将不正当的钱洗成正当的,比如有期权腐败,有艺术品洗钱等等,反侦查手段远远走在了反腐硕士们的侦查手段之前。

    反腐者也注意到了贪官的这种隐蔽能力。据说不少腐败分子在受贿问题上坚持 “四不要”的原则:第三人在场不要,不信任的不要,事没办成不要,物品不要;还有的腐败分子为防止被录音,索贿时采用正话反说、写字条、打手势等方式。无疑,这些都是贪官“反调查演习”的成果。

    反腐者在明处,贪官在暗处,贪官占着充分的优势去反侦查反调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反腐者设计的那些处于明处的防范措施,很容易就被处于暗处的贪官们一一化解了。更重要的是,反腐者一般都是根据最新的腐败动向对贪官进行反腐,这样“被动的”反腐,意味着反腐者永远走在腐败者的后面,永远只是被贪官牵着鼻子走,而很难走在贪官前一步、将其腐败扼杀在萌芽中。

    贪官的反调查演习提醒反腐者,你侦查,他反侦查,你的反腐技艺提升了,他们的反“反腐”能力水涨船高。腐败,不是靠盲目地“反”就可以遏止的。反腐的关键,还是要从源头上防范。

    让人不敢贪、让人不想贪,这可能不太靠得住。有100%的利润,有人就会冒生命的危险去铤而走险,为了利益,没什么“不敢贪”的。最根本的治理重点,还应该放在“让人贪不了”的制度安排上:手中没有多大的权力,仅有的那点儿权力受到了约束,想贪敢贪,也无法去贪,没有权力可以拿去交换。那样的话,贪官再演习,也是无济于事的。

    (作者为媒体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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