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住房保障制度再次传出利好消息。日前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的收益面和经济适用房的覆盖面,今年盐城市区将新增500套廉租房实物配租房源,并适当放宽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让更多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实现居有其所的梦想。
目前市区廉租房保障对象为民政部门登记的低保户、总工会登记的城市特困家庭中的无房户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主要采取租房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形式,至去年底共有4500户居民受益。
今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的受益面将进一步扩大,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扩大到市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8314元、自有住房人均面积低于16.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对象由目前的低保和特困家庭中的无房户扩大到低保和特困家庭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年底将再有800户受益,其中500户为实物配租房源。
同时经济适用房的准入门槛也进一步降低。目前,该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对象限制条件为:家庭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7231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2009年这些条件都有所降低:夫妇双方至少有一方具有市区常住户口降至1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8314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5平方米。
此外,该市还拟将在市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就业年限3年以上的盐城市境内城镇户口的家庭中,未在户籍所在地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无房户或已享受未达到标准的家庭(由当地房改部门出具证明)纳入经济适用房保障范围。
记者 施广权 王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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