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四年了!因为南京建邺区相关部门工作失误、相互推诿,我到现在还没能盼来本该可以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近日,南京市民张宝祥和妻子来到本报讲述他们的不解,无奈的他们,不知道全家何日才能结束居无定所的租房生活。
2010年才能分到房?
2004年12月,因为南京奥体中心及配套设施拆迁项目,张宝祥全家原居住的南京市河南大街37号被拆除。据张宝祥介绍,他们家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在拿到拆迁补偿协议的同时,也拿到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房票。2005年年底,他得知其他拆迁户已经开始选房,自己却未得到任何通知,随即向建邺区“三房办”了解情况。
没想到,“三房办”给出的答复真是令人难以接受:由于“三房办”张主任工作失误,弄丢了他的所有资料,导致通知疏漏。随后,张主任表态对他的问题将特事特办。在张主任的“格外”照顾下,张宝祥选择了江艺小区Q幢905的套房。然而,“意外”竟再次发生,今年7月份,他得到“三房办”消息称:Q幢905的房子已经被别人选走了,原因是张宝祥没有按通知规定及时预交房款。
张宝祥说,为了保证“三房办”能随时联系上自己,他的手机号码4年来一直没敢换,一天24小时开机,但从没接到过任何通知。多次交涉后,张主任表示帮他想办法补房,今年7月至10月期间,张主任多次告知他有房源,随后又变卦,最后干脆坦白:房子已经分完,只能等2010年新建的经济适用房!
“2010年?我们怎么拖得起?三房办出尔反尔实在太不负责!”张宝祥的妻子哭诉,夫妻俩下岗后靠在外打工谋生,两个人的工资加起来一个月也不足2000元,4年来,为了寻找相对便宜的出租房,他们前后搬了6次家。现在每月700元的房租,对于他们无疑是个承重的负担。
领导手里还有5套房?
补齐了资料,却说房子已经分完,个中缘由似乎另有蹊跷。
由于当时的经办人张主任已调任建邺区信访局任副局长,11月17日下午,记者与张宝祥夫妇首先来到建邺区信访局。在说明来意后,信访局一位工作人员态度十分强硬地说:“记者在场,一律不予接待!”随后将张宝祥单独领到一个接待室。据张宝祥讲,在接待室里,该工作人员通过内线拨通了张局长的电话,张局长表示,现在的确没有房源,但某领导手上有5套房,她正在尽量协调,让该领导退出部分房源,或者等2010年的房源。随后,由于张宝祥携带的录音装置被工作人员发现,工作人员立刻抢挂了他手中的电话,并将他推出门外。
见不到张局长本人,刚通上电话又被工作人员强行制止,无奈的张宝祥再次打电话到“三房办”。据张宝祥介绍,现在接手工作的是一位姓黄的小姐。在张宝祥与黄小姐的通话中,黄一直声称自己对整个情况都非常清楚,保证给张宝祥拿到房子,并表示现在正在协调,需要时间。当张宝祥提出去“三房办”面谈时,黄小姐则表示,已经到下班时间,来了也没人接待,有消息自然会主动通知他。记者看了下手表,此时才下午4点零5分。
随后,记者联系黄小姐了解情况,黄小姐却称自己这个月刚接手工作,对之前的情况概不清楚,与之前向张宝祥的表态自相矛盾。她还表示,张宝祥应该自己到区房产局去施加“压力”。“要拆迁户自己去上级施加‘压力’?这个‘压力’指什么?申请经济适用房难道不是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对于记者的疑问,黄小姐避而不答,随后以公务繁忙为由挂断电话。
所有承诺净是空头支票?
“如果当初张宝祥的资料丢失,没有送达区房保办,那么就不可能对他的情况进行核查,自然没有他的房源。” 南京市建邺区房保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正常程序来看,他应该在拆迁后6个月内向三房办提供相关申请经济适用房的资料,由三房办在收集好资料后提供给区房保办,区房保办进行对申购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审核。每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后,区房保办根据市房保办的供应分配房源给三房办,再由三房办分配给申购家庭选房。如果错过6个月的申请期限,张宝祥只能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由,向所在街道申请经济适用房,而不得再以拆迁户的身份申请。
难道两年多来,张主任和三房办的口头承诺全是空头支票?或是缓兵之计?建邺区房保办的解释对张宝祥如晴天霹雳。他说,当初为了将来装修方便,他特地把房子租在江艺小区附近,现在他站在阳台上就可以看到自己当初选的Q幢905的房子,然而,原以为“铁板钉钉”肯定属于自己的房子,现在却物归他主了。
张宝祥说,为了房子的事,他们在三房办、信访局之间不知奔波了多少趟。然而两个部门来回踢皮球,让他一等再等,真不知何时是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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