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加强调解衔接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与公安机关接处警、法院审判工作的有效对接,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日前,丹阳市综治办、市法院和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出台了《丹阳市“诉调对接”实施办法》和《丹阳市“公调对接”实施办法》,就联合调处矛盾纠纷的原则、范围、程序、各职能部门职责、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公调对接应遵循整合资源、处置在早、调解优先、调防结合、以调促和、定纷止争、共保平安的原则,实行三级对接调处机制,即市公安局与市调处中心对接,公安派出所与镇(区)调处中心对接,公安派出所警务室与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接。 丹司办
三项措施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
丹阳市司法局与法院共同采取三项措施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一是认真学习《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若干规定》,开展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大讨论。二是完善三项制度,提高预防意识。对与法官在同学关系、亲友关系、战友关系的律师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实行双向测评制度;实行警示谈话制度。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聘请执法执纪义务监督员,监督法官和律师在外办案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情况。
丹司办
食品药品法律宣传进社区
日前,丹阳市司法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法律服务队,来到新民中路社区居委会华阳苑小区,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活动紧紧围绕“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维护健康合法权益”主题,采用了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如有奖抢答,派发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印有宣传标语的环保购物袋,律师咨询,现场受理群众有关食品、药品、医药器械方面的举报和投诉等,向小区居民普及食品药品法律知识。宣教科
丹阳加速推进“检调对接”工作
近日,丹阳市司法局与检察院共同完善和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一是联合出台了《关于律师参与处理涉检信访和矛盾调处的实施意见》。意见共有八条,分别就律师参与处理涉检信访和矛盾调处问题的主要任务、范围、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二是完善“检调对接”制度。市调处中心与检察院相互达成共识,对社会公共利益危害程度低、社会负责影响小、侵害人与被害人自愿接受调解的轻罪刑事案件所涉民事部分,检察机关可移交调解中心调解。丹司办
丹阳访仙成立“乡镇巡回法庭”
日前,丹阳市首个“乡镇巡回法庭”——丹阳市人民法院后巷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在访仙镇挂牌成立。因访仙与后巷两镇没有直达客运专线,当地群众打官司很不方便。为切实解决当事人打官司成本高、速度慢的问题,访仙镇党委政府与后巷人民法庭研究决定在该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每周三到审判点对辖区内的案件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方便群众诉讼。访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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