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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 2008年11月19日 星期

公积金新政刺激百姓购房,但南京尚未出现公积金贷款60万元的家庭——

南京楼市彻底回暖言之尚早

《 江南时报 》( 2008年11月19日   第 13 版)

  本报讯(记者 黄勇) “据我们了解,到目前为止,公积金最高贷到60万元的家庭还没有出现。”昨天,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士告诉记者说。这几天,公积金及商业房贷新政等优惠同时实施,南京楼市出现了一小股暖流,四天下来一共卖掉了1000套房子,创出了半年以来的最好成绩。

  不过,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说南京楼市彻底回暖了还为时尚早。

  本周一开始施行的南京市公积金新政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正式从20万元/人、40万元/户上调到30万元/人、60万元/户。由于南京公积金办理、终审的期限是10天,所以很多贷了公积金但还没有终审的买房人都纷纷找相关银行重新计算并更改合同,冀望得到更多的贷款金额。

  目前,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假设个人和单位分别缴存300元/月、缴存比例10%、可贷年限20年,带入公式为(300/10%)×0.45×12×20=324000,那么,提高上限前,只能贷到20万元,提高上限后,能贷到30万元。根据预测,南京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中六成以上能贷到最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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