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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 2008年7月7日 星期

帮办

《 江南时报 》( 2008年7月7日   第 13 版)

  就业证

  我是外地的,但户籍在南京学校里,我现在是大专学历,去年刚毕业,请问现在怎样可以办到就业证?

  回复: 据了解,南京市《就业登记证》办理程序是:不再继续升学、有求职愿望和劳动能力的各类毕业生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应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推荐表、二张一寸免冠照片等相关证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进行失业登记,如实报告当前失业状况,领取《就业登记证》。落实用人单位的,应携带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南京市毕业生接收函》并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发证机构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在持证人照片处加盖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钢印。

  准生证

  我户籍挂靠在南京人才服务中心(北京东路25号),我于今年5月领取结婚证,我妻子户籍在江宁区,我们是初婚且均未生育。请问我们怎么申请办理准生证,需要准备哪些相关手续?

  回复: 如是第一胎就不需要办理准生证,只需单位开证明,证明上注明:“初婚未育”。如无工作,到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开证明,再到所在地卫生院建小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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