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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 2008年6月19日 星期

社会传真

《 江南时报 》( 2008年6月19日   第 28 版)

  酒后逞强砍路人  换来徒刑四年多

  本报讯 因酒桌上朋友出言瞧不起自己不敢拿刀砍人,一时赌气冲动,拿着砍刀追砍一路人,并挥刀威胁群众不许报警,致使该路人脾脏破裂摘除,受重伤。昨日,笔者从无锡市锡山区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顾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7个月。

  2007年12月30日晚,顾某和朋友共6人在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坝村的一家饭店吃饭喝酒,因朋友说他不敢去砍人,有点瞧不起他,故一时赌气冲动,为证明自己敢砍人给朋友看,便在饭后拿了一把砍刀,到马路上找人下手。行至锡山区农新路,顾某看到一男子拿着手机在看短信,趁男子不备,突然跑上去一刀砍在男子左腰。被砍男子躲进路边一家饭店,央求他人报警,顾某挥舞着砍刀威胁附近小店里的人不许报警,并大声叫嚣:“谁报警我就捅死谁!”饭店老板跑到隔壁小超市欲报警时,顾某尾随而至,用砍刀将超市的柜台玻璃砸碎。此时,一直跟在顾某身后的朋友们将顾某带离小店,几人在争夺砍刀打架时被民警抓获。

  (贺俊丽 华美芳)

  劳动节忙偷电缆  剥皮手瞒赃获罪

  本报讯 为区区百元劳务费,一保安甘当“剥皮手”对偷来的电缆进行加工。前日,无锡市惠山区检察院批捕了涉嫌盗窃的刘某和朱某,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捕了保安胡某。

  胡某在前洲某机关担任保安。2008年4月初某夜,胡某正在值班,同事刘某不期而至,并带来一根约10米长的电缆,称是在某印染公司担任门卫的朋友朱某“给”的,让胡某帮忙把电缆皮剥掉。胡某虽对电缆的来路有所怀疑,但因刘某许诺给劳务费,还是剥去了电缆外皮,取出铜芯。次日刘某销赃获利近1500元,分给胡某100元。如此轻易就赚了钱,胡某十分高兴,并在4月中旬再充当了一回“剥皮手”。5月1日凌晨,刘某前往朱某处,在朱某配合下将其公司仓库内盗割了约5.5米电缆,后将电缆交胡某剥皮后,再次前往朱某处,窃取了10余米电缆。巧的是刘某回程中再遇派出所保安,因无法自圆其说被带回盘查。警方随后将朱某和胡某抓获。经查,胡某先后剥皮三次,协助处理赃物总价值超过3000余元,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检方依法对其批捕。

  (唐晓宇 朱健)

  房屋出租起纠纷 法官答疑化怨气

  本报讯 因为房屋出租动起拳脚,法官判后答疑使双方消去怨气。

  2006年9月,叶某租用了盛某的一楼门面房经营服装生意,并签订了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不久,盛某又不想把房屋继续租给叶某使用,而叶某坚持要求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因此,二人产生了矛盾。10月15日,叶、盛二人发生争吵并扭打,叶某右手击打盛某,导致盛某头脸部轻伤,属十级伤残。经调解,叶某赔偿盛某医疗、误工等费用币1.5万元。此后,盛某认为其面部神经痛也应认定为轻伤,并对先前达成的赔偿调解协议反悔,坚持要求追究叶某刑事责任并赔偿残疾赔偿金等相关损失。

  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赔偿盛某残疾赔偿金和鉴定费共计2.9万余元。一审宣判后,叶某提起上诉。

  无锡中院审查后作出了维护原判的裁定。针对叶某、盛某提出的意见,法官在裁定中作出了详尽的分析与说理,给予双方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说明。当即,情绪激烈的当事人表示接受裁判并答复化解相互的怨气。

  (朱光烁 陈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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