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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传真 |
| ( 2007-09-21 第13版 ) | 【字号 大 小】【打印】【关闭】 | |
| 泗洪计生副主任受贿被判刑 本报讯(记者 黄勇)本报日前报道了“计生干部受贿致人计划外怀孕”的消息,近日,泗洪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名计生干部滥用职权案,一审以被告人刘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据泗洪县纪委办公室有关人员介绍,1999年1月至2006年3月间,被告人刘某在任泗洪县瑶沟乡瑶沟村计划生育副主任期间,收受计划生育对象户的“好处费”,接受吃请、洗澡等消费,违法使用自己的权力,或为计划生育对象户直接提供假接管迁出证明,或为计划生育对象户提供假证明信息,或为他人提供的假接管证明不经核实草率签字同意迁出,导致本村19户村民计划外超生二胎,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援助民工讨回临过期欠薪 本报讯2002年9月,寺巷镇的包工头孙某、许某招募当地10名老乡到山西翼城某建筑工地打工,工程结束后一直没清算工钱。2004年1月初,10名农民工要求结算拖欠的4.2万多元工资,孙某、许某出具了一张欠条,写明当月6日至10日如数归还。不料,到了还款期限,包工头孙某不知去向,许某也推卸责任。一晃到了2005年底,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10名农民工带着欠条,来到海陵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该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此时距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已过了23个月。根据民法通则,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时间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将尽,援助中心便请海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该案。该所律师在诉讼时效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许某、孙某偿还10名农民工的工资款。后经过近一年的谈判,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两包工头答应一次性付给10名农民工3.8万元。 王正荣 惯偷专盗熟人被“狼”咬住 本报讯(通讯员 刘民 陈伟凌 记者 童家松)偷熟人不成,反被人追堵;跳进水田躲避,又成了蚊虫“美餐”。蟊贼蒋某本想美美吃几口“窝边草”,没想到却被同村人家里的“夜狼”报警器死死“咬”住,现了原形。日前,犯罪嫌疑人蒋某已被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7月31日下午1时许,家住新北区罗溪镇的季某在单位上班时收到一条短信,仔细一看,是家中“夜狼”报警系统发来的,提示他有人正非法侵入其住宅,季某便立即打电话通知住在自家隔壁的哥哥。当季某的哥哥率村民赶来时,小偷已闻声翻窗逃跑,并躲进附近的一片水田里没了踪影。季某的哥哥从背影认出是镇上的惯偷蒋某,便在田边喊话:“上来吧,我已经认出你了!大家都是村上人,我们不打你!”时值酷暑,蒋某被晒得头晕脑胀,还遭到水田里大群蚊子的“围攻”,实在熬不住,只得从水田里爬出来。季某的哥哥看到蒋某浑身湿淋淋的,便从家里拿出一套干净衣服给他换上,并报了警。 据蒋某交代,自今年1月起,他先后4次潜入本村或临村熟人家中行窃,累计窃得财物6000余元,没想到这次栽在了“夜狼”报警器上! |
| ( 2007-09-21 第13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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