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河南、山东、湖南、江西、陕西等地均在开展集采药品“三进”工作,即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包括连锁及单体药店)、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集采的初心就是更好地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减轻患者的用药负担,推进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进基层,是这一宗旨的进一步体现。”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教授史录文告诉健康时报记者,随着政策的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和一些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集采化将进一步普及。他表示,零售药店(包括连锁及单体药店)、民营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的集采品种选择上,应主要聚焦基层有医疗服务能力的一些慢性疾病,也应尽量选择基层医生和患者对相关疾病和药物比较熟悉的种类。这一举措的实行,未来能很好地减少大型医疗机构的医疗挤兑,对于一些基础用药,患者不用去大医院,就可以用集采的价格买到便宜的药品。
在药价方面,江西、湖南的“三进”项目,药店可按不高于15%的加成销售,目前陕西未明确加价率,但规定可由各市(区)结合医保基金等因素确定。“药店是营利机构,需要一些医疗之外的支出,如房租水电等,适当加成是合理的,但是一定要严格把关加成比例。”史录文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