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健康时报 2024年06月25日 星期二

返回目录  放大缩小全文复制    上一篇

“15天出院”症结在哪儿?(健康中国)

健康时报特约评论员 舒圣祥 《 健康时报 》( 2024年06月25日   第 01 版)

  目前,患者面临住院天数的限制,单次住院一般在15~20天,不得不在多家医院间转院。

  2022年12月,国家医保局就曾发布《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要求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医保对参保患者住院天数做出具体限制的问题,导致医疗机构不得不中途要求患者出院等。显然,“15天出院”问题并非始自今日,也并非个别地方的个别现象。在上述通知中,列明需要排查的问题就包括医保对住院、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等进行具体限制,导致医疗机构不用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的药品等。

  地方医保部门大多否认存在限制住院天数的规定,但“15天出院”屡见不鲜。为防止过度医疗、规范医保资金使用,医保部门正推进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和基于大数据的按病种分值(DIP)付费。过去“为治疗项目付费”变为“为治疗病种付费”,快到限额的时候,可能就会有医院要求患者强制出院。

  “15天出院”的情况,可能也与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有关。主管部门重视对医疗机构平均住院天数、病床周转率、次均费用等指标的考核,是要提高医院对住院患者的服务效率,以及医疗机构的运营效率,同时杜绝小病大治和滥用医保。但是,这类指标可能与病人实际治疗需求存在矛盾,在规范执行过程中容易发生“变形”。患者住院时间越长,越不利于指标考核,某些医院因此刻意压缩患者住院时间。

  以患者为中心,无论如何,医疗机构不应以医保之名或者考核之名推诿救治。一方面,相关的限制性规定针对的是医疗机构的总量控制,并不针对单个病人,医疗机构不应该教条地执行;另一方面,医保部门有必要进一步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主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的考核也要考虑到不同疾病的不同情况,以及危重病人等特殊情况,让医保限制和医院考核指标更为合理,不让医生为难,更不让患者遭罪。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15天出院”不仅折腾病人和家属,更不利于患者康复,甚至可能造成悲剧。规范医保资金使用,相关政策出发点固然很好,但也要防范产生医疗机构推诿救治、折腾病人、降低服务质量等“副作用”。

  既不科学也不合理的“15天出院”,应该好好治一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