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四川省崇州市一小区发生一起烈犬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女童全身多处被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目前仍在医院救治,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值得注意的是,伤人犬是一只身体强壮、动作迅猛、气势强悍的罗威纳犬,属于当地明令禁止饲养的犬类,而且该犬当时并没有拴绳。罗威纳犬主人唐某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悲剧让人无比心痛。这不是狗咬人的意外事件,而是违法养狗的刑事案件。明知烈犬有伤人危险,违法饲养且不拴狗绳,狗主人已涉嫌过失伤人犯罪。类似恶犬伤人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深感后怕和愤怒之余,我们更应思考的是:不文明养狗行为何以屡禁不止?当养狗与害人日益形成尖锐矛盾,应该如何尽力减少违法养狗带来的公共安全隐患?
《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数据显示,2022年度我国城镇犬只数量为5119万只。养狗的人越来越多了,文明养狗素质可惜却没有完全跟上:外出遛狗不牵绳,随地便溺不清理,不办狗证不打疫苗,违规豢养大型犬、烈性犬,随意弃养犬只……据中国医学救援协会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仅被猫狗咬伤的人数就约有4000万。各类不文明养狗行为屡见不鲜,严重影响邻里和谐,动辄酿成悲剧事件。
养狗固然是个人权利,依法养狗却是基本义务。要保护狗主人的养狗权利,更要保护他人不被侵扰伤害的权利。养狗行为具有很大的“负外部性”,即养狗人的行为影响了其他人,其他人支付了额外费用,却又无法获得相应补偿。倘若真正爱狗,就应该用规则约束行为,办狗证、打疫苗,不弃养,不散养,及时清理粪便,主动避让行人,遛狗全程拴好狗绳。
养狗人守好“道德线”,犬只才能牵好“文明绳”。犬只伤人悲剧一再警醒养狗人,必须强化自身责任做到文明养狗,不让养狗行为侵犯公共利益。在道德倡议之外,更要健全法规制度,提高违法成本。从严格办证到规范遛狗,从必须拴狗绳到禁养烈性犬,有必要建立一整套看得见的明确罚则。可考虑借鉴机动车交通违章处罚机制,对不文明养狗行为既罚款也罚分,罚分超标则若干年内禁养犬只,直至对屡教不改者终身禁养。
依法养犬是道德水准也是法律底线。不文明养狗,面临的不只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更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养狗人数众多,单纯依靠行政机关监管,执法成本较高,恐怕难有持续性监管;应该设立更多便捷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随手举报,通过严格执法改变法不责众现状,从严厉处罚开始,倒逼增强规则意识,凝聚文明养犬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