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新闻

健康时报 2023年10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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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医保:不得擅自参与管理服务对象的会议活动

《 健康时报 》( 2023年10月13日   第 15 版)

  10月9日,《陕西省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行为管理办法(试行)》指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前往管理服务对象开展调研或者参加由其举办(赞助)的会议、论坛、讲座等活动。

  《办法》明确,工作人员是指陕西省医保系统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全部党员干部职工等在编人员,以及返聘、借用和通过政府购买提供服务的人员。管理服务对象包括与医保业务直接相关的参保群众、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专家等所有和医保业务相关联的法人、公民、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

  关于差旅费,《办法》指出,为了解管理服务对象或者行业发展状况,听取诉求反映和意见建议,按规定报批后,可以参加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座谈会、茶话会、年会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和专业知识交流活动等,并按照党政机关差旅费规定的标准结清相关费用。

  《办法》明确医疗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的10项负面行为:不能依纪依规及时有效解决群众举报、信访、投诉、咨询等问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吃拿卡要,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财物、转嫁消费、请托说情,与管理服务对象串通骗取医保基金;未经批准,擅自前往管理服务对象开展调研或者参加由其举办(赞助)的会议、论坛、讲座等活动。《办法》还要求加强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加强与工作人员家属特别是与其配偶的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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