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中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基本满足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参保人员就医需求,并在政策上明确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等生活服务项目基本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表示,各地近些年一直在开展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工作,不过,存在各地进展不平衡的问题。另外,新项目、新技术纳入地方医保报销的问题目前规则不是十分清晰,有些地方存在暂时搁置或者停滞不前的情况。最新表态可以说是一颗“定心丸”,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将医疗新项目、新技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