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2023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启动。自2000年第一版药品目录出台以来,到2022年第8版国家医保目录,目录内药品从1535个增至2967个,呈逐年递增趋势。
“每年新进医保目录药品的数量,一是取决于新上市及企业申报医保目录药品数量的多少,二是取决于临床需要,三是取决于医保基金预算影响分析。”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健康保险与卫生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于保荣表示,未来医保目录药品总数,总体还可能呈现继续增长的趋势。
在2022年国家医保谈判中,抗癌药、罕见病药物是当年的谈判重点,有6款PD-1抗肿瘤药、19款罕见病用药参与谈判,包括巨大淋巴结病治疗药物司妥昔单抗、防遗传性血管性水肿的拉那利尤单抗注射液等罕见病高值药。
按照征集意见稿,今年的医保调整申报规则和历年差异不大。在6月30日前新获批或适应症发生变化的药物以及新冠药物、儿童药物、罕见病药物依旧是主要申报产品。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廖藏宜建议,针对一些被调出国家医保目录的罕见病用药,医保局在今年的“惠民保”以及医疗救助体系内应予以兜底保障。“不要把所有解决患者用药负担的关注点全部寄托在基本医保基金报销。对于一些没纳入进来又对患者有好疗效的创新药品,可通过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予以解决。”
按照国家医保局公布的计划,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以及对通过形式审查药品的公示公告将在7~8月进行,在8~9月进入专家评审阶段,预计将在今年11月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