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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 2019年05月03日 星期五

过了微商手,明星小药涨价20倍

健康时报记者 齐 钰 王振雅/文 王振雅/摄 《 健康时报 》( 2019年05月03日   第 21 版)

  记者从医院购买的尿素软膏(左)比从微商处购买的尿素软膏(右)颜色浅、气味重。
  健康时报记者 牛宏超摄

  导 读

  ■“酸枣仁膏已经没货了,到货时间需要咨询药房。”在西苑医院,好不容易等到了看诊,李女士等来的却是医生的这句话。随后,健康时报记者来到药房,工作人员回应“酸枣仁膏一周只来一次货,一批货300瓶,每周时间不固定,上周是周二来的货,下周你再来问问。”

  ■与患者“碰运气式购药”不同的是,在微商代购处,这些热卖明星药却是常买常有,“我这里还有3瓶酸枣仁膏,一瓶350元,不包邮”一名微商代购告诉健康时报记者,而该药在医院的售价仅为97元/瓶。

  ■为了遏制高价倒卖医疗机构制剂的情况,相关医院也制定了诸多监管措施,如从生产总量上对药品进行控制、限定每张处方的购买数量、需患者本人就诊等。然而,原本为打击微商、药贩制定的限购新规,却成了微商涨价的理由。“西苑的药全部涨价了!”某微商在朋友圈写道。

  ■“药物不是开给患者就结束了,而是开给患者使用之后仍需评估每一个个体的疗效和安全性。即便是使用了一段时间的医疗机构制剂,也应当根据病情变化、药物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进行再次评估才能决定是否继续用药。”“问药师”创始人、原北京和睦家医院药师门诊主任冀连梅强调。

  ■引入市场机制,把市场前景好、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制剂与企业合作联合研发转化为新药,进行产业化生产,扩大市场应用范围,改变其只在本院使用的局限,是医疗机构制剂最理想的发展方向之一。

 

  北京医院的维生素E乳

  原价13.2元/瓶,加价至313.2元/瓶、

  北京中医医院的除湿丸

  原价28元/盒,卖至168元/盒、

  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的生发酊

  30元/瓶,售价115元/瓶、

  解放军总医院的尿素软膏

  原价9.9元/盒,卖至35元/盒

  ……

  各大医院物美价廉的

  招牌院内制剂、“明星小药”,

  在经过微商转卖之后,

  价格暴涨20余倍,

  仍有不少患者买家趋之若鹜。

  

  经微商倒卖,院内制剂药价最高涨幅达2000%

  初晨的阳光洒满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门诊楼,医院脑病科门口早已排满了人。“现在排到98号了。”健康时报记者早上九点到这里时,负责排号的护士如是说道。

  西苑医院脑病科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中医专科,在治疗痴呆、头痛、失眠、焦虑等方面颇为擅长。

  “我排的是50号,估计上午能到我。我总是失眠,来看看中医调一调。听说这个科室有个酸枣仁膏很好用,看看能不能买到。”来自山东的李女士告诉健康时报记者。

  像李女士这样慕名前来买药的患者不在少数。复方酸枣仁膏是西苑医院脑病科的自制药,主要用于治疗心悸、头晕耳鸣、失眠健忘等症,由于疗效好、见效快,加上电视节目和明星推荐,该药一直以来都供不应求,经常处于断货状态。

  “酸枣仁膏已经没货了,到货时间需要咨询药房。”好不容易等到了看诊,李女士等来的却是医生的这句话。随后,健康时报记者来到药房,工作人员回应“酸枣仁膏一周只来一次货,一批货300瓶,每周时间不固定,上周是周二来的货,下周你再来问问。”

  与患者“碰运气式购药”不同的是,在微商代购处,这些热卖明星药却是常买常有,“我这里还有3瓶酸枣仁膏,一瓶350元,不包邮”一名微商代购告诉健康时报记者,而该药在医院的售价仅为97元/瓶。

  另外,健康时报记者在某微商博客中看到,北京医院“维生素E乳”、首都儿科研究所“肤乐霜”、西苑医院“复方酸枣仁膏”、北京中医医院“红纱条”等近200种各大医院招牌自制药赫然在列,更新时间为2019年4月7日。

  在各微商的朋友圈里,可以看到相应药品的实拍图、疗效、用法等药品信息,各代购药品价格均有大幅增长,最高涨幅达2000%。在交谈中,一位微商坦承:自己并非医生,但能够挂号代开各大医院自制药,“都是我们去医院挂的号,绝对保质保真”。

  “一直涨价”的院内制剂“效果好”“不愁卖”

  这些医院自制“明星小药”,官方名称为“医疗机构制剂”,往往是医院根据多年临床经验总结制得,与同类药品相比,针对性强且价廉物美,深受患者信赖。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公布的《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应当是市场上没有供应的品种。

  由于医疗机构制剂为处方制剂,且在市场上并未供应,也就只能通过在制剂单位排队挂号、开具处方的方式购买,需要患者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尤其对于外地患者来说,比起高价代购费用,本人挂号购药所产生的交通费、餐饮费甚至住宿费等大量额外支出更加得不偿失。

  “之前听皮肤科医生朋友说,北京医院自制的维生素E乳保湿效果比大牌化妆品更好,来北京办事的时候专门去排了一次,结果被告知断货。”来自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尽管医院留下了咨询电话,但难保从外地赶来时又断货,而且考虑到近150元的路费、50元的挂号费以及浪费的时间成本,让她最终选择加价300元从微商处高价购买。

  外地患者对北京的医疗机构制剂青睐有加,同时,北京本地的患者也对外省的明星药心向往之。

  现年28岁,居住在北京市朝阳区的余女士在不久前查出患有乳腺增生,在朋友的推荐下,她了解到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的“疏乳消块丸”对于治疗乳腺增生效果极佳,“听说是需要挂号才能购买的院内制剂,只能专门去兰州购买。”余女士谈及,由于去兰州挂号买药成本实在太高,她一度想通过网络或者微商代购,“只要能保证是正品,价格高几倍也愿意。”

  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康震谈到:“医疗机构制剂不像药厂那样流水线、工业化生产,都是药剂师手工配制制作。而且应当是医生依据病情需要后开出的具有院内特色的处方药,因此是院内专门供应治疗一些特定患者而生产的特色制剂,患者不能根据自己的病情随意购买。”

  由于院内制剂为手工配制,医院的生产量不大。但由于“广为流传”的好效果,让院内制剂一度供不应求,屡屡断货。

  为了遏制高价倒卖医疗机构制剂的情况,相关医院也制定了诸多监管措施,如从生产总量上对药品进行控制、限定每张处方的购买数量、需患者本人就诊等。

  如解放军总医院的尿素软膏和甘油止痒涂剂,一次就诊限购10盒。北京中医医院除湿丸,患者首次开药需患有湿疹。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肤乐霜,一位患儿一次最多5支,7天之内只能开一次;复合钙Ⅱ号或复合钙Ⅲ号最多2盒,只能开其中一种,30天内只能开一次;初诊未带患儿者不予开药,复诊未带患儿者需提供一个月内在该院的就诊病历。

  2019年3月11日,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发布《关于加强院内制剂及穴位敷贴管理的通知》,“凡开院内制剂的患者,要求患者本人实名制就诊,不能代开。每次就诊开院内制剂不超过2种。重点院内制剂,处方用药不得超过一周用量(复方酸枣仁膏1瓶、复方金钱草膏1瓶、生发酊2瓶)”。

  然而,原本为打击微商、药贩制定的限购新规,却成了微商涨价的理由。“西苑的药全部涨价了!”某微商在朋友圈写道。据悉,新规出台后,97元/瓶的复方酸枣仁膏,在微商手中从200多元/瓶涨至350元/瓶,30元/瓶生发酊由80多/瓶上涨至115元/瓶。北京中医医院除湿丸则在限购后,被微商圈称为“全北京第二难开的药”,医院仅售28元/盒,微商却能卖到168元/盒,涨幅达500%。

  倒卖自制药者涉嫌违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表示,依据2015年修订的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凭医师处方在本医疗机构使用,不得在市场销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且经主管部门批准,才能在指定医疗机构间调剂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第二十一条规定,“药品经营企业不得购进和销售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张新年强调,在医院外或网络上以任何形式销售或变相销售医院自制药,均属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甚至可追究刑事责任。有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尚且不得购进及销售这些“医疗机构制剂”,更遑论网上无证经营、私自代购销售的微商药贩。

  “按照相关规定,院内制剂只允许在该制剂所属医院凭医生处方购买,不允许在院外销售。”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临床药理研究所副所长高蕊表示,院内制剂在应用过程中有一些不确定因素,患者应到院内制剂所属医院就诊,凭医生处方购买药品,这样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才能获得最好保障。缺少医生指导而选择网上购药,存在诸多风险。

  一方面,任何药品都有一定适用范围,患者诊断前自行购药可能药不对症,导致延误或加重病情,具有较高用药风险。如对化腐生肌、促进创面愈合具有奇效的“红纱条”,据北京中医医院内部人士介绍,作为红纱条主要成分之一的红粉属具有毒性药物,必须在医师诊断后,确定符合“红纱条”适应症,严格控制剂量且在正确指导下使用。

  再如北京中医医院明星药“除湿丸”,该药曾因除湿功效显著为北京卫视养生堂节目所推荐。不少患者“按图索骥”,出现腹泻、腹胀、口苦、口干等症状就自行购买,殊不知,该药原本为医院皮肤科治疗湿疹的药物,一般对于无湿疹症状患者,医生不予开方。

  “医疗机构制剂都是处方药,其安全性及使用疗效缺乏大样本量及设计科学的临床研究,常常需要医生对患者进行一对一评估。药物不是开给患者就结束了,而是开给患者使用之后,仍需要评估每一个个体的疗效和安全性。即便是使用了一段时间的医疗机构制剂,也应当根据病情变化、药物疗效及不良反应等情况,进行再次评估才能决定是否继续用药。”“问药师”创始人、原北京和睦家医院药师门诊主任冀连梅强调。

  另一方面,网上售卖药品来源不明、质量堪忧,不排除有不法商家为牟取暴利仿制伪造药品的可能。

  譬如,健康时报记者在解放军总医院和微商处分别购买的尿素软膏,在药品包装、颜色、气味方面均有细微差别。

  患者一旦购买到假冒伪劣药品,不仅损害健康,还可能维权无门。

  监管遇瓶颈,

  新规之下落实不尽如人意

  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9年3月8日,微信安全中心发布《关于处理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的公告》,公告中规定:利用微信个人账号发布“违法违禁品”售卖信息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

  尽管药品、医疗器械均包含在微信安全团队列出的“违法违禁品”名单中,然而,除非经人举报,微信安全团队很难发现并处理。

  同时,我们发现,各医院出台的限购规定,有些也并未真正落实。

  健康时报记者走访了多家医院,在北京市某医院排队购药时,见到一名年轻女子手持一个大号塑料袋,将二十余盒的某复方颗粒的医疗机构制剂,拆了包装盒后装进了塑料袋里。

  “医院规定,该复方药剂一次只能开一周的量,一周是3盒。”当记者询问时,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如是告诉记者。

  可针对记者“为何刚才那名女子买了几十盒”的询问,工作人员则回答,“医生给开处方了,就能在药房拿药,也许是医生开的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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