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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 2017年07月28日 星期五

网络里的婴儿交易

健康时报记者 张 赫 《 健康时报 》( 2017年07月28日   第 24 版)

  公安机关追回的被拐卖儿童
  新华社陶 亮摄

  40多年的梦,在把孩子仓皇抱回家的那一刻,终于圆了,只不过那并不是自己的孩子。

  “从孩子10个月抱回家,我无时无刻不担心,怕他亲生父母来找,怕他离开我。”一位黑龙江大庆50岁女人王莲(化名)皱眉说,她孩子是9年前从山东农村花钱“领养”的。

  几年前,自称中国首个私人民间收养组织的“圆梦之家”创始人涉嫌买卖婴儿被捕,“圆梦收养送养之家”网站以关停告终。现在,很多打着“公益”旗号送养领养婴儿的组织在QQ平台又兴起,但根据我国法律,买卖婴儿属违法行为。

 

  买孩需求有增无减,每个婴儿3万~7万不等

  “我今年18岁,孩子出生两个月来一直很健康,给我3万块就把孩子给你……”一位18岁未婚女孩在QQ群“领养领送”平台上“送”婴儿,和她不同的是,群里藏匿着的,大多是怀孕期间等待送出和等待领养的父母们。

  记者在QQ群搜索中输入 “圆梦之家”四个字,大量婴幼儿领送群瞬间被推送至眼前,很多QQ群甚至拥有数百至上千名群成员,并公开在群介绍中写明“领养”、“送养”婴幼儿交流平台。

  在这些QQ群中,大约半数以上为收费群,只要交1~10元就能加入500人左右“公益群”,记者随机加入了三个免费群,均为“圆梦公益”等领送婴儿QQ群。在一个标签为“生活休闲、母婴”的群中有着近100~500个群成员,群公告中则画着一个“圆梦微公益”标志。所有群成员昵称都需要按“地域+送/领宝+孩子性别”格式标注,群内也时不时有成员发布“8月份预产,低补”或“急求3岁以上女孩”等信息。

  为了进一步了解“领送”情况,记者与一位昵称为“江苏-领男宝-已定”的赵女士进行私聊,在得知记者是结婚六年、不孕不育的28岁女性后,这位40岁的赵女士放下戒备,她昨天在群里预定了一个男婴,明天就是预产期,会到医院陪产。

  “我答应给她6万5千元,让她来我们县生孩子,确定孩子健康后,就给钱然后立刻分开,最好再也不见。”赵女士说,群内所说的“低补”是给钱就能抱走孩子的,高补一般给几万元,孩子“质量”和“背景”好一点。

  在我国,像赵女士这种高龄不育女性不在少数,虽然年龄上满足我国《收养法》要求,但合法收养孩子条件远不止这些。例如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等,为了证明这些已经满足的条件,向各种机构提供各种材料证明更是让合法收养途径变得难上加难。

  群内一个自称“低补”的送养姑娘告诉记者,自己是一名未婚生育的18岁妈妈,因为已经和男朋友分手,无力独立抚养孩子,所以想找个领养家庭让他过上好的生活,只求领养家庭对他好,3万块钱就可以把孩子抱走。

  而对于送养方,我国法律也有严格要求,不能像QQ群里未婚姑娘一样给钱就“送”,需要同时满足:须生父母共同送养,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才可单方送养。此外,孤儿或生父母无力抚养子女,可以由生父母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关系不适用收养关系,不能私下对婴儿进行买卖交易等十几个条件。

  为落户需身份造假,领养者感叹走投无路

  50岁的王莲和丈夫张杰结婚20年一直没有孩子,这些年到处检查诊治,各种偏方、医疗手段都尝试过,也都没能实现为人父母的愿望。直到9年前,张杰出差中得知山东有很多“中介”,专门帮没有孩子的父母联系有偿“领养”。

  “我和丈夫立刻前往山东,在农村抱回一个10个月大婴儿,我把孩子看得像自己生的一样,他是我们生活的全部,但也一直害怕未来某天,他终究会离开。”在王莲的意识里,她知道买卖儿童是违法的,但是由于我国的收养标准非常严格,而福利院的孩子数量太少,更不想领养残疾儿童,所以一直没能如愿。

  王莲和丈夫从商多年,当时户籍管理没有现在严格,通过“关系”造假给孩子落了户口。

  而在群里已经准备好“领养待产男孩”的赵女士则告诉记者,处于待产期的孩子可采取“换证”方式获取出生证明。也就是预先让领送双方妻子交换身份证,用领养者妻子的身份证去医院做登记,这样便可以顺利拿到出生证明办理户口。

  “失独和不孕症让我们走投无路,我们会善待领来的孩子,给孩子一个温暖的家。”王莲和几位群里等待领养的人都表示,民间领养是他们实现为人父母梦的最佳方式。

  对于收养相关的落户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收养关系成立,公安部门才能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但收养关系又必须领养材料齐全并且收养行为已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确立,所以,对于和王莲一样的家庭,想给孩子落户,只能通过不正当渠道。

  无论收养方还是被收养方,因为手续繁杂,很多家庭放弃了正常收养渠道,以避开层层障碍。尽管知道行为不合法,但在繁琐的领养条件面前,很多家庭因求子心切铤而走险,选择更容易实现的赤裸买卖。 

  私自送领婴儿违法,正规渠道领养人数下滑

  2016年,四川省广安市法院受理了一起“养女告养父”案件。23年前,31岁的养父方某将一名女婴抱回家,在家人的帮助下将其抚养成人。23年后,已出嫁的养女却将养父告上法庭,要求认定这段收养关系无效。

  单身的养父,在收养刚刚出生的女婴时刚满31岁,不符合收养法单身男性收养女婴满40岁要求。而且养父收养女婴时,虽征得女婴亲生父母同意,但未与对方依照《收养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也未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综上所述,养父的收养行为,不符合《收养法》相关规定,理应认定无效。

  “可见,养女告养父收养无效,再一次印证了民间私人收养存在的诸多弊端。不可否认,过去收养弃婴可以说乱象丛生,像这位养父这样因年龄不符和无收养手续失去收养权,还在其次;借收养弃婴之名、行拐卖儿童之实的违法事件时有发生。”光明网曾对此案这样评论。

  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国内收养部主任冀曾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非法收养,也称民间私自收养,在我国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仍然大量存在。根据中心在11个省市地区做的一项调研发现,很多地方的私自收养数量远远大于通过民政部门登记的合法收养。以重庆为例,从1992年到2005年,私自收养的儿童将近19800个,而同时期合法收养的孩子仅为5100人。这种情况下,儿童的安全很难保障。

  “之所以把领养孩子的交易地点选在山东,仅仅是因为当时农村科技不发达,山东孩子不仅多且离家远,很安全。”王莲表示,农村的孩子,总在潜意识里让家人觉得心安。

  正因违法渠道领养孩子更容易,而且大多不会承担法律后果,中国家庭儿童收养登记总数一直在直线下降。

  来自WHO2011年的统计显示,不孕不育全球平均发生率超过10%,对于某些环境污染严重地区,概率还要高于这个平均值。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17330户,以10%左右不孕不育率保守计算,超过4000万家庭无法自然生养孩子。

  来自国家统计局2016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15年我国孤儿总数一直在50万以上,但与之对应,2006~2015年10年间,中国家庭儿童收养登记总数从48178人降至22348人。

  “如果是过去,为了多一个收养渠道,我可能会去登记领养,但现在,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心愿曝光在世界面前,更何况,这种事儿,越少人知道越好!”QQ群内的赵女士表示,领养人都不会希望孩子和外人知道领养关系,为了避免以后面对孩子的亲生父母,还是选择私下交易比较好。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由于没有具体监管和审核部门,私人间不能鉴定收养人是否具相应收养资格,也不能确保被领养孩子一定能过上好生活,相应监管机制缺乏容易滋生诸如人口贩卖、制作假证等问题,QQ群内买卖婴儿也属违法行为。

  就在入群后的第三天(2017年7月10日),记者所在的3个群同时被解散,解散理由为:“该群因涉及相关违规条例,已被封停。”

  “无处可送的婴儿被处心积虑的丢弃,无孩可养的家庭收养无门。”王莲在回忆起自己近20年的求子路时说。

网络里的婴儿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