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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 2015年07月13日 星期一

急救车拒救婴幼儿问题在哪里(健康中国)

郑山海 《 健康时报 》( 2015年07月13日   第 01 版)

  近日,中国的急救体系在公众面前露怯了。

  苏州市民李先生刚出生31天的女儿因呛奶窒息后需要尽快医治,然而120先后派来的两辆急救车都不同意救治或者转运孩子,理由是他们的急救车都是针对成年人的,没有针对小孩和新生儿的专门设备,车上医护人员也不了解新生儿的救治知识和技术。几经协商,急救车勉强同意只负责转送,由李先生抱着孩子,随车赶往医院。

  一个刚满月的孩子发生了急病,家长的焦急心情可想而知。此时,顺畅的急救流程,显然是这个家庭最需要的帮助。然而这个急救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却是如此的不给力,显然难令公众满意!

  当然,急救车的选择不无道理。在专业上,儿科是专门的一个专业,成人医生给孩子治病,从执业范围来讲,有些灰色。而且,车辆上还没有适合小孩子的医疗设施,这种发生了窒息的小孩子,一旦需要诸如呼吸机支持一类的救命治疗,很可能让医护人员也束手无策。耽误了孩子,责任很大,当事的急救车无法承担。

  但事件背后却也折射出急救体系不少的问题。

  首先,当地120系统的信息登记体系存在不足,患者的姓名、性别和年龄,是就诊过程中需要登记的最基本的信息,在接听120求助电话的时候,登记人员有责任把患者的基本信息搞清楚,并据此选派适合的急救车。可是市民李先生连续两次拨打急救电话,派来的却都是供成人使用的急救车,不能不说120系统没有对患者的具体信息做认真的分析。

  其次,医政管理制度有缺陷。为了更加规范的约束医生的行为,我国的《医师法》对医生的超范围或跨专业行医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但这样的限制,在某些时候磨去了医生的某些热情。成人医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救治婴幼儿患者,在许多时候存在一定争议。并且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什么都不做,有时确实比积极做事更不容易被问责。在这样的管理模式下,面对可能出现争议的事情,选择无为就成了最好的保护。

  其三,儿科医学在我国比较滞后。孩子不是一个缩小版的成年人,因此,不论是药品还是各类医疗物品,都应该有属于他们的专门儿童品规。但我们国家专门的儿童医疗用品很少,孩子吃的药,多是把大人们的药掰开来服用;孩子们可能用的各类物品,也有许多是借用成人的物品。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专门适合孩子的急救车就非常非常少,遇到急救却得不到急救车帮助的情况,也就成了必然事件。

  急救是生命的救火员,急救能够惠及每一个生命尤其是孩子们,善莫大焉。

  作者为煤炭总医院医政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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