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9日,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亚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姚震犯受贿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姚震有期徒刑十年。
姚震上上任院长韦迪雄于2006年9月同样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据媒体报道,2005年上半年至2006年初,时任三亚人民医院院长的韦迪雄,利用职务之便,在三亚市人民医院购置医疗设备、药品过程中受贿8万元,在医院医技楼和外科住院大楼工程建设中两次受贿共计50万元。
十年之内,同家医院,两名院长均因医院工程建设和药品采购问题落马,颇显讽刺。
据海南日报报道,经审理查明,2010年初,三亚市人民医院整体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开始招投标,林某、孙某为了取得该项目承包权,多次找时任院长的被告人姚震要求帮忙,姚震答应并给予协助。为感谢姚震在工程招投标中的帮助,并希望在施工过程继续支持,林某委托孙某于2011年上半年和2012年春节前分别送给姚震“好处费”50万元,共计100万元。
此外,2011年至2013年期间,姚震利用担任院长的职务便利,在药品采购及拨付货款方面为药品供应商李某提供帮助,先后六次收受其“好处费”共计5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姚震全额退赔赃款105万元。
姚震在任院长期间,三亚市人民医院晋级三甲医院,并借国家大力发展海南国际旅游岛的机会,将三亚市人民医院争取为“海南省南部区域医疗中心”。
或许也正因“成绩突出”,“穷医院”在走向“强盛”的过程中,伴随而来了大量的利益诱惑。姚震任上,由于各方面的支持,医院新住院大楼获审批,结果证明,大楼在招标过程中的“诱惑”让姚震走上了腐败之路。
“学会如何拒绝,有时候是一门艺术。”2013年底接受媒体专访时,姚震这样表述他的管理哲学。他认为,院长要知道如何拒绝,从而服务于医院发展大局。
然而,面对诱惑时,姚震自己却没能将“拒绝”坚持到底。由此,这位海南医学院心血管病研究所所长、心内科博士后,就此在从医的岗位上落马。
《法制晚报》报道,2014年,全国有24名医院院长被纪委调查或已进入司法程序。媒体统计发现,在被调查的这24名院长中,有六成以上涉及受贿或吃回扣。而在医疗和管理环节中,药品采购、设备采购以及工程项目环节中,成为了腐败的“滋生地”。
医疗单位有其特殊性,独立性很强,不管是外力还是内力都很难给予监督或有效制约。因此,在单位里手握实权的人,特别是“一把手”,很容易搞“一言堂”。对此,北京大学教授李成言指出,“在当前的管理体制下,医院管理行政化现象非常严重,高度集权产生了腐败的空间。目前‘以药养医’的局面,使得医疗系统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缺乏监督使医疗系统的腐败越发难以遏制。”
健康时报记者叶正兴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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