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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 2013年06月13日 星期四

精神法初衷好操作难

健康时报记者 郑帆影 《 健康时报 》( 2013年06月13日   第 03 版)

  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已超过1亿人。
  许 悦摄

  受访专家:

  栗克清,河北省第六医院(河北省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郑毅,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

  鲍枫,北京安定医院老年科主任、主任医师

  李玉凤,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党委副书记、精神科主任医师

  娄涛,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医务科科长、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阅读提要

  患者难

  把精神病院当“养老院”的患者,每个医院都有。北京安定医院有住了20多年的,河南省精神病院也有住了20年的……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郑毅给记者算了算账,一张病床每年至少能治疗7~8位患者,光安定医院仅五年就少收了40000位患者。我国目前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1600万,这么多患者眼巴巴等着住院呢,因为没病床把病人拒之门外,有点负罪感。

  家属难

  为对付“被精神病”的情况,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但在实际治疗中却出现很多难题。比如有些患者有幻听,家属把其送到医院,但患者不承认自己有病,不愿住院,遇到这种情况,医院是不能收的。然而家属确实难理解,“明明有病,医生也确诊了,医院凭什么不收?”

  医生难

  精神科医生严重不足,医生们还要更加谨小慎微地规范自己的行为,无奈中也会给患者和他人带来不便。“我们医院原来有个便民服务,可以上门接特别闹腾的患者上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医务科科长娄涛介绍,现在立法规范了医务人员的行医行为只能发生在医院,这种便民服务也就没法开展下去了。“患者没来医院,现在怎么样,我们一直挺担心。”

  

  13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个精神疾病患者,27年打磨出一部法案。

  2013年5月1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该法实施这一个月来,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改变的确慢慢出现。

  比如患者在患病期间被侵吞、私占的财物病愈后可通过法院要回来;住院时监护人要签署知情同意书,详细了解患者就医过程;北京安定医院等专科医院设立开放病房,对自愿住院的精神障碍患者实行开放病房管理模式,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等等。

  不过,一些遗憾在所难免。

  能出院的出不了:患者在医院住了多年,和我们都有感情了,医生也不忍心把他们告上法庭啊

  病好了患者还在医院住了整整十年。是疗养院? 错,是精神病医院。

  “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吧,我2001年开始参与精神卫生法的立法,这个患者是2003年住院的,现在整整十年了,立法都出台了,患者病情早就恢复得差不多了,但还是送不走,估计我的头发比她家属的白发多多了。”河北省第六医院院长栗克清伸手拢拢稀疏可见的白发。

  “2003年春节,下了整整一天大雪,有市民给我们医院打电话,说桥洞底下有个女的,在一个破架子车上蜷缩着,没穿鞋,神态不正常。我们医生去了一看,典型的分裂症,接回医院吃药治疗,病情控制住了,回家没问题,给她的家人打电话,登门劝说,但家人就是不接,现在我们也不忍把人家送上法庭啊。”栗克清很无奈。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精神卫生防治院对该院近300名住院患者进行了调查,有180多名患者要求出院回家,经过评估,其中150多人符合出院条件。随后,该院请家属座谈征求意见,但几乎所有的家属都反对患者出院。像这样病情控制住了,还把精神病院当成养老院的“老大难”患者每个医院都有,北京安定医院、河南省精神病医院都有住了20年的患者,除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身体出现其他问题,如心脏病、糖尿病等,医院也得“一管到底”,得有专门的医生陪着去综合医院,负担确实不小。

  北京安定医院副院长郑毅给记者算了算账,一张病床每年至少能治疗7~8位患者,五年就是四十位,北京安定医院2012年底统计,住了五年以上的患者有近一百位,仅仅五年就少收了40000位患者。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2009年初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1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1600万,这么多患者眼巴巴等着住院呢。老年精神科主任鲍枫形容:因为没有病床把病人拒之门外,有点负罪感。

  尽管精神卫生法第九条规定,监护人遗弃患者或不履行监护职责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但具体实施,非常难!

  用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党委副书记李玉凤的话说:“上哪个部门举报?法院受理程序如何?有的患者干脆没有家属,告哪个?而且患者在医院住了很多年,医生们从刚毕业的小年轻到中年,几乎每天都陪着患者,甚至比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还多,感情挺深的,也不忍心把他们的家属告上法庭啊。” 监护人的责任在精神卫生法里仍缺少明确可行的监督,因为没有相关规定,即使找到了患者的家属,医院也没有约束力。对此,几位专家均表示:要是能有个第三方来监督处理此事,不用牵扯医生的精力感情,再实打实惩处几个,让大家知道法律不是闹着玩的,其实更能保护患者的权利。

  “还是能让患者回归社会的康复机构太少了”,郑毅副院长说,一些家属也有苦衷,因为精神疾病和其他疾病不同,容易反复,而社会的偏见使得大家并不愿意接纳和正视患者,回家不但患者捎带家属也会“挨白眼”,所以家属觉得患者还是呆在医院更踏实。

  在美国,很多州都有专门接纳精神疾病患者的“日间康复站”,就像“托儿所”一样,患者回家后可以每天去康复站参与活动,还有专门的社会工作者辅助患者进行社会康复。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日本观察员黄学清介绍,在日本,很多企业在关注员工的精神疾病方面做了不少努力,有位受访的企业员工说,他在被查出轻度忧郁症后,每次去就诊,人事部负责人都会陪同他前往就医,一起听医生的治疗方案和建议,在休病假方面公司也很宽容。有了这样的保障,精神疾病患者把医院当成“养老院”的几率非常少。

  该住院的进不去:患者不自愿住院,医生不能强制收,否则犯法,我们的压力更大了

  能出院的出不了,那该住院的能顺利住院吗?立法的亮点之一就是强调了患者的自主权利,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规定,精神障碍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自愿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可以随时要求出院。对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俗称两害)患者,实施非自愿住院治疗。鲍枫主任坦言,“我们的压力更大了”。下转7版  

精神法初衷好操作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