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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时报 2013年02月04日 星期一

得利斯火腿肠有黑霉点 娃哈哈营养快线藏黑杂质

谁在给劣质食品撑腰

健康时报记者 赵娅如 《 健康时报 》( 2013年02月04日   第 24 版)

  买到了无生产许可证、无卫生合格证、无生产批文的“三无”食品,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他们会去查处这些违规作坊。然而,如果不幸遇到正规食品厂商生产的“合格”产品出了问题,消费者反而变得无奈,这些劣质产品厂家却还挺硬气,到底谁在为他们撑腰?

  买到劣质品,却遭遇厂商强硬态度

  “那好,赔你十根火腿肠吧,或者十倍的价钱79块钱,即使你告到消协,能争取到的也无非是这两种赔偿方式之一。”当张先生打电话反复交涉后,火腿肠生产商得利斯食品公司的客服人员扔回这么个答复。

  今年1月15日,北京的张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一根7.9元的“得利斯”火腿肠,切开后发现有黑色的霉点。再看看食品外包装,上面清楚地显示这根火腿肠2013年1月11日生产,保质期60天,远未过期。既惊讶又气愤的张先生随后致电得利斯公司。

  厂商先是答应第二天来处理,然而,过了三天又以离得太远为理由,要求张先生先拍下发霉的火腿肠的照片发过去,他们研究判断后再给张先生回话。又过了两天,厂商承认“这是我们产品质量的问题没错,我们可以赔你两根”。在一番交涉后,厂商最终“让步”到赔偿10根。

  无独有偶,浙江台州的陈先生同样曾向健康时报反映过类似的遭遇。陈先生一家人聚餐,购买了一整箱娃哈哈营养快线。当一箱饮料喝得只剩下三瓶的时候,发现一瓶未开瓶的营养快线中,有一只黑色类似苍蝇的东西。在联系了厂商,并经鉴定确为其产品后,娃哈哈提出了同样的赔偿方案:赔10瓶同类产品。

  在陈先生拒绝了此方案后,台州地区的娃哈哈总经销态度强硬地回应:“目前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赔你10瓶同类饮料;二是走法律程序,你起诉我们。你自己看着办。”

  《食品安全法》反成保护伞

  健康时报记者致电得利斯公司售后服务,询问事件经过。接听电话的业务员承认,这袋火腿肠是得利斯生产的食品,至于霉变原因,他们会具体调查。

  针对包装完整、保质期内的食品出现变质问题,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营养与食品安全系主任何计国认为,因其购买的食品包装上并无破损现象,那就说明火腿肠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受到了霉菌污染发生了霉变,这种情况下,推测不只是这一根,而是同一批次全都出现了问题。

  然而,得利斯公司业务员声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规定,是‘一到十倍的赔偿’,公司也是这么做的。”即使是生产中出现了问题,公司对于这件事的处理办法仍不会改变。记者同样曾致电娃哈哈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张某,他在承认是质量问题的同时,也拿出了《食品安全法》作盾牌。

  就火腿肠霉变事件,记者找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然而消协却建议记者去找工商局。而后,工商局又告诉记者,这事他们管不了,建议直接走法律程序。

  记者查阅了《食品安全法》,其中第96条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如果消费者执意走法律程序,最终的结果不难预见。对于一根7.9元钱的火腿肠,或4元一瓶的饮料,即使10倍的赔偿,对厂商只是九牛一毛,而消费者所花费的时间精力却难以计量。稍作权衡,多数消费者便会知难而退。这也难怪食品厂商出了问题都能这么硬气。

  

  编后

  为较真的顾客喝彩

  一根火腿肠,本不是什么大问题,及早发现,也不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商家依法依规赔偿,看上去也无可厚非。

  但话又说回来,近年来食品安全现状人人皆知,已成国人心病。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克强不久前指出,要牢筑食品安全防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近年来大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微事件,经过长时间、多频次累积,冲减、淡化了一些厂家“食品安全大于天”的观念,微事件多了,大事件就一定出现。不妨这样说,从这些厂家处理微事件的态度看,未来其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并非不可能。

  必须指出的是,厂家对这些微食品安全事件的不屑、漠然与理直气壮,居然有堂堂的法规撑腰,也足见我们法规的宽容。近年来,对违规厂家的责罚力度不强,公众皆有议论,借鉴国外“罚个倾家荡产”的声音也不断出现。现在看来,提升食品安全的等级,严法是不二法门。

  在严法出台前,人们理应为那些较真的消费者喝彩,正因为他们为几元钱去较真,才以微弱的声音不断地提醒厂家,食品安全不容任何的疏忽及懈怠。

  

  链接

  新疆塔城的葛先生在娃哈哈营养快线中发现异物。经销商先提出换三瓶,最后在消协介入下,经销商以一赔十进行了赔付。据2010-6-22亚心网

  北京的高先生发现雪碧里有一条虫子,起诉到法院,从要求赔偿2.05元购买款和2.05元罚金,可口可乐在报纸上公开道歉,到索赔精神抚慰金1万元,再到把索赔金额提高到100万元,最后仅要求索赔4.1元。据2009-05-15法制晚报

  发现“问题产品”,在与厂商、经销商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消费者可提起诉讼。饮料未开封时举证容易赔偿少,当饮料已开封,并饮用了部分饮料后,可请求精神赔偿,要特别注意封存和保护证据。据2011-11-09北京日报

谁在给劣质食品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