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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法官在美国

吴澧 《 京华周刊 》(

    美国参议院有个特殊程序,叫作“冗言阻挠”(filibuster),即少数派参议员在法案辩论阶段无休止地发言讲废话——美国英语有个讽刺说法,称为“读电话本儿”——以此阻止法案进入投票阶段。

    严格地讲,刘弘威虽是法学界人士,却不是法官。这位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法学院的教授,被美国总统奥巴马提名为位于旧金山的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但没有通过参议院听证,被刷下来了。

    自从奥巴马总统前年5月提名美国第一位西语裔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以来,华人们就开始问:美国什么时候任命第一位华人大法官?大法官主要来源之一是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法官。索托马约尔就曾是位于纽约的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她留下的空缺,还真是由华人陈卓光递补的。不过刘弘威在法学界远比陈卓光有名,很多人预测:上诉法院法官一职,将成为刘弘威迈向大法官荣衔的跳板。他的失败,令华人们很失望。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美国法院系统。美国建国时,相当于十三个独立“小国”(州)合并为一个国家,所以历史地形成了两套法院系统:联邦法庭和州法庭。大部份案子由州法庭决定,联邦法庭无权干预。只有小部份案子在州法庭判决后,比如死刑案件,须经联邦法庭审核,以保证死刑标准全国大体一致。

    联邦法院分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最高法院、巡回上诉法院和地区法院。联邦法院主要处理两类案子。一是跨州案件。比如,美国保守的内地,有些居民很看不惯色情录像。那些录像大多在加利福尼亚拍摄。西海岸的加州,风气比较开放。在当地告录像发行者,陪审员不当回事,不会判决有罪。这些内地居民就向加州发行者邮购。这样就成了跨州交易,然后就可以拿着录像在内地的联邦地区法院控告加州的发行者。

    联邦法院处理的第二大类案件,是两造之一方为联邦政府。比如2008年年底暴露的伯纳德·麦道夫非法集资大案,牵涉金额至少200亿美元,案子太大,而且麦道夫做假报告欺骗政府监管机构,起诉者为美国联邦政府。这案子落到陈卓光手里。前年6月,他判被告徒刑150年。麦道夫这辈子就不用出来了。

    陈卓光现在是美国唯一的华裔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如果刘弘威获得国会批准,他将是第二位。两人都是典型的“美国梦”故事。陈卓光的父母是香港移民,父亲在餐馆当厨师,母亲在服装厂踩缝纫机,都是唐人街底层移民最大路的职业。但陈卓光读书成绩很好,进了名校普林斯顿。刘弘威的父母是台湾移民,父亲是医生。听着条件不错,但其父移民的条件是去落后地区行医,所以他本科考入斯坦福,然后在耶鲁读法学院,也不是容易的事。

    刘弘威在斯坦福时就是左派学生组织的活跃分子,他的提名遭到共和党参议员全力阻挠。刘弘威的最大把柄,是在2006年小布什总统提名塞缪尔·阿利托为最高法院大法官时,在参议院听证会上作证反对阿利托。刘弘威说阿利托想像中的美国是警察国家,警察可以随意开枪,打死偷了皮夹而逃跑的孩子。

    阿利托现为大法官,但听证时,民主党参议员盯着他言词粗鲁似批判,搞到旁听的阿利托太太当场哭出来。不过议员是政客,以鼓动民众、吸引媒体为本分,他们能讲的话,不等于未来的高级法官也可以讲。虽然刘弘威后来向阿利托道歉了,这次他自己的听证会,还是被共和党参议员指责为毫无法官的稳重,对他的断案能力表示怀疑,何况刘弘威并没有审判经验,他是在学界以观点大胆出名。

    按理说民主党掌握参议院多数,怎么会通不过刘弘威的提名案?原来参议院有个特殊程序,叫作“冗言阻挠”(filibuster),即少数派参议员在法案辩论阶段无休止地发言讲废话——美国英语有个讽刺说法,称为“读电话本儿”——以此阻止法案进入投票阶段。支持法案的多数派,可以要求举行程序投票,结束辩论。但这一程序投票必须有五分之三的参议员同意,才能通过。美国有一百名参议员,所以中止“冗言阻挠”需要六十票。这之后,就可对法案本身投票。这时,法官提名案仅需简单多数(五十一票)就能通过。民主党虽然占参议院多数,但没有达到六十票的绝对立法优势。5月19日就刘弘威提名案进行中止“冗言阻挠”的程序投票时,五十二票同意,四十三票反对。至此,刘弘威将来成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愿景,目前算是被封杀了。

    好在刘弘威年轻,今年才四十岁。如果提名成功,他将是最年轻的上诉法院法官。即使不成功,来日方长,他的前程,仍然充满各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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