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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纳税

郝洪 《 京华周刊 》(

    网络的好处是,在迅速获取信息的同时,还能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一条热点新闻出炉,经过无数的相关知识链接之后,就能再次发酵,成为一次意义深远的社会政治、经济或文化话题,比如眼下最吸引眼球的个税修正法草案。

    这条新闻,让我们上了堂算术课——如何计算个税;历史课——我们的个税改革史;政治课——个税调整可缩小贫富差距等等。对纳税人来说,上述所有知识都是必需的,也很有必要,钱是从自己口袋里拿出来的,怎么拿,拿多少才合理,当然要算个清楚明白。

    算来算去,按专家说法,大多数人的税负减轻了,国家个税税收收入减少了,可大部分人还是不买账。低收入者说,我已经入不敷出了,凭什么还要交税?高收入者说,我辛苦劳作,收入一半上缴国家税收,可也没见享受到什么福利,我在为谁纳税?

    个税修正法草案的原则是“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纳税。”这个原则看起来兼顾了社会各个层面,但事实上,草案所列税率,主要区别了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两个群体。加之在个税修正法草案出台之前,官方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出台了加强高收入者税收征管的通知,以缩小贫富差距,使得此次税改被覆盖上一层浓浓的“劫富济贫”的色彩。也使得民间舆论争论的焦点放在了低收入纳税人与高收入纳税人关系的层面,将“为谁纳税”这个最基本问题的追问引入歧途。

    不可否认,税收有调节收入分配的杠杆作用,但是,税改不等于“均贫富”,如果总是用“高收入者偷漏税严重”之类的言辞来掩盖个税征收制度的不科学,其结果恐怕只能是在挫伤民众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的同时,引发新的社会阶层对立。“为谁纳税”,不是高收入者为低收入者纳税,无论穷、富,每个人的纳税额有大小,但每个人的权利却是平等的。

    “为谁纳税”,不为别人,是为自己。

    个税的产生与战争有关。发明个人所得税的是18世纪末的英国人,据说是因为拿破仑战争使英国的军事支出大幅度增加,入不敷出,于1799年开征的这个税种,为当时的英国提供了约20%的财政收入。63年后,美国人也开征了个人所得税,以用作南北战争期间的战争费用。

    今天,我们当然不是为了战争纳税,而是为了自己生活更安全、稳定。我们纳税,是因为我们需要一个维护社会治安、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政府提供的服务产品价值几何,那得让政府将所有的服务产品“明码标价”摆上柜面,让纳税人来选择购买。倘若政府提供不了服务产品的明细价目表,或者提供的产品距纳税人需求甚远,无法履行服务承诺,甚至挂羊头卖狗肉,开列“霸王合同”,纳税人理当有权拒绝这样的购买合同。有几次,美国联邦政府提供的服务产品在国会通不过,就只好关门歇业,公务员无薪休假,部队停发军饷,大家都冷静几天,再来谈“合同”(政府财政预算)。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美国这一“财政预算不过关,政府机构就得关门歇业”的背后的纳税人权利。在中国很多地方,“为谁纳税”的答案还停留在另一个时代。2006年,湖南某名不经传的小城常宁市曾出过一场轰动一时的官司,当地某村主任蒋石林以一名普通纳税人的身份将常宁市财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认定该市财政局超出年度财政预算购买两台小车的行为违法,并将违法购置的轿车收归国库,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他们为什么敢这样乱花钱?”蒋石林说。而常宁市财政局局长却反问:“他一个农民,还缴税吗?”“他缴的税到底够不够买一台车,够不够发工资呢?”

    以个税起征点2000元算,中国现有纳税人口约3亿人,而这3亿人在扣除2000元以后,还有28%的人缴税;如果提高到3000元,还有12%,也就是3600万人,而这3600万人当中有多少人缴的个税够买一辆公车?如果不够,是不是就失去了对公共事务及政府运转的发言权?按照常宁市财政局局长的逻辑,那只有极少数的人对公共事务有发言权,这极少数人是哪些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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