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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 2008年12月3日 星期

延期缴纳残保金暂不处罚

赵鹏 通讯员张当眉 《 京华时报 》( 2008年12月3日   第 005 版)

    本报讯(记者赵鹏 通讯员张当眉)11月30日,本市200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征期已经结束。昨天,市地税局表示,对于应缴残保金而未缴的企业,只要尽快申报缴纳,有关部门暂时不予处罚。 

    市地税局残保金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受经济形势影响,企业资金情况不容乐观。加之往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征期为3个月左右,而今年的征期只有50多天,多方面因素造成了部分企业的应缴未缴。据透露,2007年本市征收了11.6亿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而今年征期结束后的入库金额只有10亿多元。 

    对此,地税部门表示,虽然原定征期已经结束,但各区县残联审核网点将继续审核,地税部门也将利用各种形式提示应缴费单位及时缴纳。同时,地税部门也提醒应缴未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只要尽快办理残保金的申报和缴纳手续,有关部门将暂时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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