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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 2008年11月19日 星期

家乐福火龙果错收鸭胸价

称重人员弄错货品号已退赔顾客多收钱款

周宇 《 京华时报 》( 2008年11月19日   第 018 版)

    市民裴先生反映:本月15日晚,我爱人在家乐福超市中关村店买了一个火龙果,到家后才发现价钱有出入,购物小票上并没有“火龙果”的消费记录,而是多出了一项“鸭胸”。我找出火龙果一看,发现上面“蔬果”类别的价签上显示所购商品为鸭胸,价值33.98元,比火龙果的价钱高出5倍。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自己一人出现了这种情况,如果人多就麻烦了。 

    核实:16日下午,记者来到家乐福超市中关村店,购买了一个火龙果并与裴先生在同一台秤上称重,之后价签上显示所购物品为“ST火龙果”,并无问题。 

    回复一:家乐福中关村店蔬果部主管张女士称,经检查,发现出错原因是称重的工作人员少输了一个货品号。火龙果的货品号应为“2472”,但工作人员输成了“247”,“247”对应的是鸭胸,打出的价签显示的就是对应重量的鸭胸的价钱。裴先生的爱人在周六晚上7点多购物,正是超市人最多的时候,可能是工作人员太忙,最后一个数字没按上,也没来得及检查价签。这件事仅是个个例。顾客买完后可查看一下价签,以便工作人员及时更改。 

    解决:家乐福中关村店要将多收的钱双倍赔付给裴先生,同时还赠送了一些水果,但裴先生没有接受,他称仅是希望家乐福能吸取教训,并不是为了要赔偿,他只收回了多收的钱。 

    本报记者 周宇 本报记者 朱嘉磊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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