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 通讯员崔亮)司机凌晨不开灯行车,将熟睡的值班人轧死。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该司机有期徒刑1年4个月。
宋某是昌平区一名个体司机。今年7月31日凌晨3点多,他来到小汤山镇华都肉鸡公司拉货,在该公司院内的加工事业部待宰棚内开着货车不开灯行驶。此时,61岁的值班人杨某在棚内地上睡觉,在睡眠中被货车轧死。宋某赶紧下车让旁人电话报警,自己在现场等候民警投案。此后,他赔偿杨某家属数万元。
被检方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后,宋某表示认罪。法庭认为,宋某开车时不开灯照明,导致轧死人,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投案自首,又赔偿死者家属,从轻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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