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鹏昊 通讯员梅松)担任某区政府外事办司机兼区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出纳员的郭永红,在一年间私填现金支票及空头支票,贪污公款及诈骗87万余元。昨天,西城法院以贪污罪、票据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郭永红有期徒刑17年。
1997年7月,郭永红被分配到某区政府外事办担任司机,并兼任该区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的出纳员,负责现金支票的支取及报销工作。2000年3月,郭永红在赌博欠债后,他利用掌控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印鉴及公章,私自填写现金支票,从单位账户提取2万多元。
在随后一年间,他先后20多次以此手法贪污钱财80余万,并全部用于赌博。同时,郭永红还来到西城区一家洗车店,以单位名义找该公司负责人借钱,先后两次借走共7万余元,并开具两张相应金额的空白转账支票。直到2001年,郭永红突然从单位消失,开始四处躲藏,国际交流服务中心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去年12月12日,在外靠打工谋生逃避了6年的郭永红再也经不住心中的恐慌,最终回到北京,向警方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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