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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需要闭口不言

□ 专栏作家 宋石男 《 环球人物 》(

    王宝强马蓉离婚事件正在发酵,“剧情”更加扑朔迷离。

    宝强与马蓉的是非曲折,不是我关注重点。我更想讨论的是,应该如何看待他人的婚外情?

    关于婚外情,哲学家康德有种极端意见。他认为,婚外情只是满足肉体需要,就像用牛排来充饥一样。婚外情将他人仅仅当作一个可供使用的对象,从而贬低了人性。康德的意见过于武断了,人们其实很难断言婚外情只有肉欲而无情感。

    与康德不同,在当代,人们从道德上反对婚外情的主要理由是:出轨者亵渎了传统家庭价值观和由两人缔结的最具私人性与亲密性的婚姻契约。两个人结婚,意味着相互忠诚。婚外情则是一种欺骗与违约,应受到道义谴责。此外,爱意味着公正,而婚外情无论对配偶还是第三者,都是不公正的。

    也有不同意见。这部分人认为婚外情无关道德。就性生活而言,个人应能自由决定,是否欺骗或违约,只是自己的事,无关乎他人,也无关乎社会。搞婚外情者不用对旁人负责,甚至不用对父母、朋友负责,而只对当事人——配偶、子女负责。有权谴责婚外情的只有当事人,旁人无权指手画脚、越俎代庖。

    针对这种观点,或有人要说,婚外情大多会造成伤害,若蔓延开来,将危及社会中人与人关系的基础。这说法有些道理,可伤害本是爱的天性,就连美国政治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在其《正义论》中也说:“人一旦爱,遂极脆弱,世间没有所谓爱恋之中却同时思量应否去爱之事。就是如此。伤得最少的爱,不是最好的爱。当我们爱,就须承受伤害和失去之险。”

    事实上,人类社会的伦理判断,从来就没有统一过,将来也不会统一。古老的印第安人中的一支阿兹泰克人认为,在礼仪场合吃敌人的肉不但合乎道德,更是对国家的一种职责,否则太阳就会失去光辉;中世纪的大多数人则认为,烧死异教徒和女巫是必要的,对后者的宽容,才恰恰违背了最高的宗教道德。德国哲学家包尔生由此在其不朽名著《伦理学体系》中说:不同的个人都服从于自己特殊的道德准则。当然还有另一方面,对一个人有益的准则,对另一个人可能是有害的。

    那么什么才是不道德呢?当一个为自己立法的人违背其内心准则时,他就是不道德的。对于外人来讲,谨慎的道德判断,应该根据具体境遇做出。如果对真实境遇一无所知,道德判断就是鲁莽的。

    古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拉尔修编写的《名哲言行录》里有个故事:一位不敬神者问古希腊哲人彼亚斯,虔诚是什么?彼亚斯沉默不语。另一个人问他为何沉默,他回答说:“我之所以闭口不言,是因为你们问的问题根本就与你们无关。”同样,他人的婚外情,与我们根本无关。话说回来,如何看待王宝强离婚事件才是妥当的?那就是:我没有任何看法。

有的时候,需要闭口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