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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最好能像太阳

星云 《 环球人物 》(

    各位读者,大家吉祥!

    光,是可贵的;光,是人人喜爱的。例如日光、月光、灯光等,凡是能发光的东西,都给人欢喜。但是,也有的光让人害怕、排斥。例如:有的人隐居山林,他不喜欢“曝光”,商山四皓、伯夷叔齐,就是此中代表。另外,世间怕“见光”的事情还有很多:

    1.隐私最怕曝光:现在的社会,流行八卦,让人几乎完全失去了隐私权。英国的黛安娜王妃就是怕恋情曝光,而被狗仔队逼得车毁人亡。

    2.违法最怕见光:社会上,一些违规犯法的人总是躲躲藏藏,流浪在世界各地。“有钱老爹”王又曾(原台湾力霸集团董事长,台湾巨贪)先生,他拥有的财富,即使活个200年,也吃喝不完,但他为了贪欲,竟至名誉扫地,不敢见光。

    3.钱财最怕花光:拥有钱财,不在乎多少,而在于会不会用。会用钱的人,储蓄不多,也能一家温饱;钱财再多的人,大起大落,今日贵族,不要多时,流落街头,也是时有所见。所以,金钱最怕花光,再有钱的人,如果不懂节俭用度,钱财花光之后,日子难过。

    4.福气最怕用光:福气就如银行里的存款,银行的存款有一定的数字供我们支出,一旦透支,那就不是福气,而是秽气。人在世间行事,每天要想:结缘培福就如同存款,如果一再支领,万贯家财也禁不起无底的日用。所以吾人的福气来之不易,不要把它用光。

    5.视力最怕散光:眼睛是人的灵魂之窗,无论看什么东西,都要靠视力。看人,对方好坏,要看你的视力;看地,是不是吉地,也要看你的眼光、视力。平时看书、看报、看公文、看信件,无论看什么,都要视力。视力不好,近视眼、老花眼都有眼镜弥补;如果眼睛病变,散光不能聚焦,这就是很不幸的事。

    6.零食最怕吃光:零食吃光,对一个不好吃零嘴的人来说,不是大事,但是对一个好吃之徒而言,没有零食,日子不好过。其实,不但零食不能吃光,就是日用储粮,也不能任意糟蹋,把它吃光、用光。所谓“有日当思无日时”,什么都吃光、用光,什么都散光,等于一个人全身脱光,怎么见人?被人称为穷光蛋,又怎么能在社会上立足?

    光,是可爱的,但也是可怕的。人有自信,奋发自强,就能让自己“发光”;能运用智慧、思想,自我也能“开光”;自己努力向上,做出一番成就,不但自己成功,也能让他人“沾光”。所以,做人最好能像太阳,自己能发光;而不是像电池,把光用尽就变成了废物。

做人最好能像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