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链接
日 报周 报杂 志 人民网

曾经神通广大,做派争议不断

“打黑英雄”人生大逆转

本刊记者 | 李荣刚 黄滢 《 环球人物 》(

    老王的便利店在重庆市江北区开了7年了。和重庆的大多数市民一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唐建华因涉嫌受贿罪被批捕的消息,他是进入9月才知道的。

    近几年,重庆市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唐建华因曾分管户籍管理工作,并兼任重庆户籍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户口迁移组组长,有了较多曝光机会,也渐渐为重庆市民所熟悉。老王一家三口的“农转非”,正是在唐建华任内得到解决的。唐建华落马的消息让老王又吃惊又惋惜。

    与老王不同,在重庆某交巡警平台工作的小凯并未对此感到特别惊讶。今年6月27日,唐建华被调查组带走,这个消息随即在重庆公安系统内部传开,只是“具体案情还不是很清楚”。

    武隆走出的“厉害角色”

    唐建华曾在四川和重庆多个县区的公安局任职,但真正让他在重庆警界崭露头角的,还是其在南川市公安局长任上那几年。

    1998年,重庆市文学杂志《红岩》曾刊登报告文学《大山之子——重庆南川市公安局长唐建华和他的战友们》,对唐建华的个人经历及其在南川市公安局长任内的一些事情进行了报道。

    据文章介绍,唐建华是重庆武隆县人,4岁时就失去父亲,靠着相关政策的扶持,“从小学到高中免费读书……后参军转业到公安战线,当公安员、局办公室秘书、科长、副局长、局长”。

    1995年7月5日,时任武隆县公安局局长的唐建华到涪陵地区公安局开会。“会议宣布,各县公安局长异地交流任职,会后立即到任。”会议结束,他被交流到当时还属于涪陵地区的南川市公安局任局长。那一年,唐建华38岁。

    在南川公安局,唐建华经常走访当地党政部门,广交朋友,也给局里解决了一些问题。“从1995年下半年开始,截至1997年底,南川市公安局共筹集资金960万元,建成职工宿舍5栋100套,修建了14个派出所的办公、宿舍大楼,改建了4个派出所的办公楼……”南川公安局某知情人士说:“960万在当时也不是个小数目,现在想想,当时的唐建华确实神通广大。”另据其透露,唐建华在南川公安局长任上狠抓公安队伍建设,曾公开向社会承诺:“凡是公安民警执法不严、办案不公的,请群众揭发检举,我们一定(有)举报就查。”1996年,唐建华被四川省公安厅记三等功一次,并被四川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严打”先进个人。

    唐建华的一位前同事用8个字评价其在南川公安局几年的表现:“雷厉风行,厉害角色。”不过,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南川市民却对唐建华其人做出了不同的解读:“唐建华在南川时,横霸一方,与黑社会勾结,还贪污了不少钱,我们南川人基本都知道。”

    唐建华的妻子黄某,最近也被渝北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据《大山之子》一文记述,黄某“原在武隆县民政局任经济开发公司副经理,出身书香门第,祖上世代是教师”,因为“深受家庭熏陶,是一个有知识的美丽端庄的职业女性”。但在不少南川人眼中,黄某却“专横跋扈,十分嚣张”。一名知情人士还举例说,“有一次她到南川某中学观看演出,门卫没让进,她便找来几个打手,来学校打人”。

    副局长任内的争议事件

    离开南川市公安局后,唐建华还曾任重庆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有内部人士曾向媒体透露,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企业众多,其中一些与黑恶势力有牵连。在重庆打黑除恶的过程中,唐建华的能力得到当时重庆市公安局负责人的认可。

    2010年2月28日,重庆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总结表彰大会,唐建华被记一等功。第二天,重庆市人民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就作出决定,任命其为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主要分管治安及户籍管理工作。其间,发生了几件比较有争议的事件。

    2010年9月30日,武隆富商余海波因在仙女山上的违章建筑围墙遭拆除,两次指使手下、一次亲自召集上百人堵路要挟执法部门。余的手下对民警的反复劝阻置若罔闻,甚至带领公司员工围殴前往处置的民警,砸坏民警的取证照相器材,致使5名交巡警和5名协勤受伤。第三次堵路时,余海波乘坐牌号为“渝ANV678”的香槟金色宝马车到达现场。下车后,他见没有工人愿意站出来堵路,就亲自将宝马车开到公路中间,阻断了半边路面,继而又调来一台商务车,将剩下的半边路面也完全阻断。虽然此后余海波因暴力袭警等事被惩处,但据知情者透露,事隔不久,在没有经过司法程序的情况下,唐建华下令:肇事者全部教养3年,不投送;另,其宝马车等以作案工具罚没。有知情人士说,唐建华这样做是执行一位上级领导的指示。

    另一件事情,发生在2010年12月28日。当晚,重庆居民刘勇、陈伟在4个小时内两次路过黔江区体育馆交巡警平台,发现平台附近的一棵树上一直铐着一个全身赤裸的男子。男子身上沾着泥土,有青紫。据守在一旁的男子的女友说,这是被警察打的。刘勇偷拍了几张照片,于次日上传到自己的QQ空间,并加上《黔江区体育馆交巡警平台——交巡警虐待一酒醉男子》的标题。此后几天,该帖被广泛转载,引发极大社会反响。据跟踪此事的媒体报道,“这令重庆市公安局当时的领导很生气,立即成立由市局一位副局长带队的‘1·3事件专案组’”,这位副局长就是唐建华。专案组的处理结果是:在公安内部进行整肃,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惩处;一些网友因转发该帖被调查,并被处以罚款;被“裸铐”男子倪振华、拍照并上传照片的刘勇以及陪刘勇去公安局“说明情况”的龚汉周,均被处以劳动教养,其中,刘勇、龚汉周二人的“‘作案动机’为‘对公安不满’并试图以此‘报复’”。刘、龚二人对这样的处理结果显然不认同,在劳教结束后开始状告重庆市劳教委行政违法。2012年7、8月间,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劳教委对龚汉周作出的1年6个月的劳教决定不合法。

    同样是在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位置上,唐建华东窗事发。2012年8月13日,其因涉嫌受贿罪被重庆市检察院批捕。至于具体案情,重庆市检察院表示目前案件还在侦查阶段,不便对外透露。

    巡视员两次自杀

    今年以来,重庆市一直狠抓廉政建设。有来自重庆市检察院的消息称,今年1至4月,重庆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76件453人,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71人。其中,重庆市公安局副巡视员、涪陵区公安分局原局长贾金明因徇私枉法、受贿被查办,成为今年重庆市公安系统被查处的第一个副厅级官员。

    由于贾金明离开涪陵已久,提起他,涪陵当地百姓总要顿一顿,才能想起他是谁。一名退休干部说:“贾金明在涪陵期间,算是个低调的局长。不过,他与房地产商勾结、收受贿赂的事情,大家早有耳闻,我还听说,他充当制毒贩毒团伙的‘保护伞’。不过,案情现在还没公布,真相到底如何,我也说不清楚。”

    另有一位涪陵区的老居民回忆说:“贾金明大约是2005年上任涪陵区公安分局局长的,只做了一届,便被调到市局。”而公开资料显示,接替贾金明的涪陵区公安分局局长马世文是2008年开始任职的,由此可以推断,2005年至2008年,涪陵区公安分局的工作应该是由贾金明主持的。

    这位老居民还说,当时,涪陵区一共有两家大型建筑公司,其中一家名为“大业”,贾金明担任局长期间,经常与该公司董事长吕建一起吃饭,两人私交甚密,这在涪陵区已经是“公开的秘密”,甚至很多人都怀疑,贾金明在大业公司有股份。

    2008年,吕建因为涉黑以及其他经济问题被抓。此后不久,贾金明被调往重庆市局担任副巡视员。不少人都猜测,市公安局是有意将贾金明调走,以便更好地调查其在涪陵任职期间的事情。

    贾金明对此似乎也有些担心。有关他“畏罪自杀”的两个故事在涪陵当地广为流传:

    2010年末,贾金明驾车从重庆回涪陵,行驶在高速路上,却突然调转车头全速冲向路边护栏。那次事故后来被当作普通交通事故处理,贾金明本人的伤情也并不严重。

    一个月后,贾金明又从涪陵区江东镇的马脚溪大桥上一跃而下。马脚溪大桥全长320米,最大桥墩高75米,单幅桥宽12米,是当地一座非常有名的连接两座山峰的陆地桥。也许是因为畏惧,贾金明并没有从桥的最高处向下跳,而是选择了距离地面稍近一点的位置。结果,他虽然身负重伤,却再次自杀未遂。这件事情当时在涪陵区闹得沸沸扬扬。有当地人回忆说,贾金明被救起后,被紧急送往涪陵区中心医院进行抢救,此后也一直在武警的监护下住在这家医院,还有一些公职人员经常在此出入。涪陵区的不少居民由此认为,正是在贾金明的第二次自杀之后,市公安局和检察机关开始了对他的调查和审讯。不过,他们并不知晓对贾金明的审讯是何时结束的,也不知道他是何时出院的。

    除贾金明之外,2012年1月至4月,重庆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案件中有多少涉及公安系统,尚不得而知。不过,2012年9月6日,据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的最新通知显示,经9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决定,重庆公安系统又进行了一系列调整,除了对市公安局副局长人选进行了调整,还对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局长、渝北区分局局长、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市公安局巡视员等职务进行了重新任命。可以看出,有关公安系统的调整工作正在进一步展开。正如一位普通的重庆市民所说:“重庆正悄悄发生着改变……”

重庆警界高官落马始末
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
“四大金刚”被法办
“打黑英雄”人生大逆转
警坛利剑斩“毒瘤”
专家解读警界腐败新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