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装界似乎从来不缺新闻。10月初,巴黎时装周刚结束,就有传言说克里斯蒂安·迪奥(CD)公司有意将路易·威登(LV)的创意总监马克·雅克布斯挖过来。雅克布斯则出面澄清说自己在LV干得顺风顺水,并没有离开的打算。不管传闻的可信度有多高,雅克布斯是当今最炙手可热的设计师却是不争的事实。
祖母为他打开时尚大门
1963年9月9日,马克·雅克布斯出生于美国纽约一个犹太家庭。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先后再婚3次,带着他和弟弟妹妹搬来搬去。由于和母亲关系不好,他选择与祖母住在一起。祖母教他织毛衣,还经常向邻居炫耀孙子多么心灵手巧。“我跟着她到第五大道精品百货店去买衣服,到Bonwit Teller买头巾,到Lord & Taylor(和Bonwit Teller同为位于美国纽约第五大道的老牌高档百货公司)买丝袜”。成名后,雅克布斯对记者表示,祖母是对他人生影响最大的人。
12岁时,雅克布斯到一家名为“喧嚣”的精品时装店打工。在那里,他结识了包括著名服装设计师佩里·艾利斯在内的不少名人。正是在艾利斯的建议下,雅克布斯先后就读于纽约艺术与设计高级中学和帕森设计学院。后者是全美最大的艺术与设计学校之一,汤姆·福特、山本耀司等时装界大腕儿都是从那儿毕业的。课余时间雅克布斯喜欢泡在曼哈顿的夜店里,在那里他亲眼目睹艺术家与设计师们的光鲜生活,并潜心体验潮流,吸收灵感。这时,老东家“喧嚣”已经开始向他定制手织毛衣。
1984年雅克布斯从帕森设计学院毕业。毕业证书墨迹未干就有人找他来创业。30岁的罗伯特·杜菲,是一位钢铁大亨的儿子,却一直怀有一个在时装界发展的梦想。他在帕森设计学院看到了雅克布斯的毕业作品展,立刻认定非与这位少年天才合伙不可。“他设计的手织毛衣乍看上去比例、款式与颜色都很糟糕,但穿在女模特身上却让人眼前一亮,叹为观止。我不管他的灵感来自哪里,反正我认定要与他合作!” 随后,两人合伙成立了“雅克布斯杜菲设计公司”。杜菲还把“1984”文到自己的右手上,以纪念两人开始合作的那一年。他们的合作一直延续至今。
赋予LV年轻的魅力
1986年,雅克布斯推出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马克·雅克布斯(Marc Jacobs)”服装系列。《纽约时报》立刻惊呼“时装界出了天才小子”。当年他就获得美国时装界最高荣誉“美国时装设计师协会(CFDA)最佳设计新秀奖”。此后他又先后7次荣获CFDA大奖,包括今年的“终身成就奖”。
1989年,雅克布斯成为佩里·艾利斯公司的女装设计副总裁。1992年,他因设计了一个“蹩脚”的系列而出了名——雅克布斯把昂贵的真丝衬衫处理得像廉价的法兰绒一样,把高档开司米毛衫设计得像保暖内衣。虽然这次展览在评论家那里得到不少喝彩,却被佩里·艾利斯公司的老板视为“难登大雅之堂、不能容忍”,雅克布斯被解雇了。
但路威酩轩集团(LVMH)慧眼识珠,1997年,LVMH请雅克布斯出任旗下品牌LV的创意总监,成为这家有着143年悠久历史的老牌时装公司的“年轻大脑”。当时法国媒体普遍不看好这个34岁的年轻人,认为他难担此重任。但雅克布斯用一季又一季令人惊艳的作品扭转了大家的看法。他一改LV相对沉重的设计风格,赋予它年轻的魅力。不出10年,LV的利润就增加了4倍,从“一个已现老态的箱包公司变身成顶级奢侈时尚品牌”。
雅克布斯还与日本著名艺术家村上隆合作,推出了字母组合系列手袋。他们把LV字母组合换成鲜艳的颜色,用白色背景衬托;此后还设计了“字母组合迷彩”。这一系列手袋极受欢迎,成了全世界女人的梦想。让雅克布斯最头疼的是它们频频“被山寨”,街头到处是冒牌货。但他并没有生气,而是用“反山寨”进行反击。村上隆在布鲁克林博物馆举办个人作品展时,雅克布斯花钱请一个小贩冒充盗版者,在门口支个折叠桌,叫卖价值3000美元的真包。人们争相来买,他在旁边看着颇感有趣。雅克布斯对这种事情乐此不疲——那些事看起来不是那么正经,正如他的作品一样,总是令人迷惑。
在LV担任创意总监的同时,雅克布斯也在经营着自己的品牌马克·雅克布斯。2001年,他又创立了一个子品牌马克。目前已经在全球20个国家开了近200家专卖店。
“时尚得带点儿讽刺”
刚出道时,雅克布斯喜欢以另类、出位的形象示人:蓝色头发、苏格兰短裙、钻石耳钉,喜欢穿褪色的带明显标识的T恤和匡威运动鞋。他还喜欢抽烟、酗酒和吸毒。在杜菲的帮助下,他戒掉了酒瘾和毒瘾,并迷上了健身。几乎在一夜之间,雅克布斯完成了形象转变。他开始剪短发,戴上隐形眼镜,古铜色的皮肤充满了肌肉感,活脱脱一个漫画中的超级英雄。他全身共有28个文身。其中左臂上文的是“Bros before hos”,意思是“兄弟先于女人”。右手腕上则文着“完美”一词,“它在提醒我——我是一个完美世界中的完美生物”。
几年前,雅克布斯养了两只牛头梗犬。他每天都把它们带到办公室,还在身上文了两只狗的图案。一款马克·雅克布斯的香水被命名为黛西(Daisy),许多人不知道那其实是他的一只狗的名字。
时尚界把雅克布斯称为“时尚的仲裁者”,“一个天生知道女人喜欢穿什么的天才”。在公众眼里他是一个反文化的时尚符号。在雅克布斯内心深处,他对自己没有一个明确的角色定位。“《变色龙》是我最喜欢的影片(该片讲述的是上世纪30年代轰动美国的一位奇人雷纳德·瑞力克的故事。他能够以假乱真地扮成不同种族、身份的人)。我可以变色,为了自娱,或者为了娱乐他人!”
雅克布斯还说过:“时尚得带点儿讽刺。”这句话也许能帮助人们真正理解他的风格。